离婚第三次起诉会判吗?这是很多长期诉讼离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强制性用语表明,满足条件时法官原则上必须判离。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例:张先生2020年首次起诉因妻子怀孕未获支持,2021年第二次起诉时因妻子出示抑郁症病历被驳回。但此后两人实际分居达20个月且有完整证据链,2023年第三次起诉时法院7日内即下发离婚判决。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离婚第三次起诉会判的可能性极高。
需要特别注意三个要点: 1. 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且满365天; 2. 需提供居委会证明、分居协议等书面证据; 3. 期间不能有共同生活行为(如定期同居)。
从司法实践看,笔者认为该条款实际上建立了"2+1"的诉讼规则:两次挽救机会加一次强制退出机制。但要注意的是,若存在严重家暴等情形,首次诉讼也可能直接判离。
操作指引: 1. 建议在前两次诉讼中就开始固定分居证据; 2. 可通过邮寄分居声明等方式强化证明力; 3. 提前做好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转移资产。
延伸思考:如果对方在第二次败诉后故意制造短暂同居假象,该如何破解?这直接影响离婚第三次起诉会判吗的结果认定。
总体而言,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不必过度担忧离婚第三次起诉会判吗这个问题。法律设置的分居期既是冷静期也是证据固化期,系统准备就能赢得预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