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父母离婚宝宝一岁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宝宝一岁抚养权争议中,民法典第1084条是核心依据——两周岁以下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笔者在代理案件时发现,这个"原则"常被过度简化理解。比如2023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案例中,母亲虽无健康问题,但因长期夜班工作(某互联网公司高管),法院最终将11个月大婴儿判给从事自由职业的父亲,关键考量因素是实际陪伴时间而非单纯经济能力。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特殊情形:1. 母亲明确表示不愿抚养的;2. 母亲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3. 存在藏匿、抢夺孩子行为的。去年重庆某案就出现戏剧性转折:女方产后将8个月婴儿带至外地生活,本占优势的抚养权诉求因"人为制造分离状态"被法院否定。

关于父母离婚宝宝一岁抚养权的证据准备,笔者认为最容易忽视的是"养育连贯性证明"。例如广州某律师曾指导当事人整理:1. 每日哺乳记录APP截图;2. 早教课签到表;3. 儿科就诊陪同凭证。这些细节证据往往比收入证明更能打动法官。

实务建议:1. 不要擅自中断对方探视(可能被认定为配合度低);2. 提前规划分居后的育儿分工(如约定谁负责疫苗接种等具体事项);3. 谨慎使用录音取证(非法取证可能适得其反)。

思考问题:当父母离婚宝宝一岁且双方条件相当时,您认为祖辈协助抚养的承诺书能否成为决定性因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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