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子女对精神病的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这类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法律的基本立场。民法典第1067条其实说得很清楚:只要父母符合"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两个条件,子女就得承担赡养责任,这个规定对精神疾病患者同样适用。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李先生的父亲患双向情感障碍,每月光药物就要花2000多元。虽然老人有2000元退休金,但法院还是判令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800元。法官特别指出,子女对精神病的父母的赡养义务包含医疗费和基本生活费两部分,不能因为疾病类型而区别对待。
实务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精神病是否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专业鉴定;2.要综合计算医保报销后的实际负担;3.居住在不同城市的子女可以协商分担比例。笔者发现很多当事人误以为把父母送进精神病院就完事了,其实后续治疗费用往往才是争议焦点。
给当事人的三点建议:1.提前做好医疗费用预算清单;2.考虑申请政府补助减轻负担;3.兄弟姐妹间最好书面约定赡养方案。这里留个思考题:如果患病父母有伤人倾向导致子女不敢亲近,这种情况下金钱给付能否替代亲自照料?
说到底,子女对精神病的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有!但具体履行方式可以灵活处理。比如赵女士家就采用雇佣专业护工+定期探望的模式,既尽到法律义务又保障了自身安全。这种平衡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