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亲和后妈结婚后发生继承时,财产分配往往成为家庭矛盾的焦点。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意味着继母作为合法配偶享有当然的继承权。但具体到财产归属,需要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不同性质。
来看个典型案例:李教授2018年与陈女士再婚时,名下有价值600万的学区房(婚前全款购买)和200万存款。2022年突发心梗去世后,其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小李主张独占房产。法院最终判决:1.学区房作为婚前个人财产由小李、陈女士均分;2.存款中100万属夫妻共同财产归陈女士所有;3.剩余100万由小李和陈女士按法定继承分配。
笔者认为这个判决体现了三个关键点:1.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2.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默认属于共同财产;3.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才互有继承权。实务中常见误区是认为"父亲和后妈结婚父亲死后财产全归子女",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特别提醒三点注意事项:1.再婚家庭建议通过遗嘱明确特殊财产的归属;2.注意收集银行流水等证明资金性质的证据;3.对于价值较大的不动产,可考虑采用共有产权登记方式。
留给读者的思考题:如果父亲生前将主要资产都赠与了后妈,这种情况下子女还能主张法定继承权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