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兄弟共有房产如何继承

兄弟共有房产如何继承是遗产纠纷中的高频问题,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但实务中经常遇到兄弟共同持有房产的特殊情况,处理起来要复杂得多。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的案例就很典型:王氏兄弟四人合买了一套学区房(每人25%份额),老三突发意外离世后,其妻子要求立即分割整套房产。法官最终判定需先确认其他三位生存兄弟的75%产权,剩余25%才进入继承程序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分。

在兄弟共有房产如何继承的问题上,笔者发现最容易踩坑的是忽视"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如果是共同共有(比如农村祖宅),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才能处置;而按份共有(如案例中的学区房)则可单独处分自身份额。

给当事人的三点忠告: 1. 购房时尽量登记为按份共有并明确比例。 2. 定期更新遗嘱特别注明共有房产的处理方式。 3. 遇到其他共有人擅自抵押的情况,应立即主张析产诉讼。

延伸思考:当兄弟中有人长期出资维护房屋却未登记为共有人,能否在继承时主张额外补偿?这个问题在兄弟共有房产如何继承的案件中往往成为庭审辩论重点。

最后特别提醒,根据民法典第188条,涉及遗产处理的诉讼时效要注意两个关键节点:自知权利受损起3年内,或自继承开始起20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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