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中老年再婚可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中老年再婚可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在实务中经常被咨询。民法典第1065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这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笔者要特别提醒,这类协议对保护中老年人财产权益尤为重要。

去年处理的一个案例很典型:70岁的王教授与62岁的刘女士再婚时,双方子女对财产分配有顾虑。他们通过律师拟定了详细的婚前协议,明确约定了各自名下的房产、存款和退休金归属。后来因王教授突发疾病住院,其子女试图主张医疗费分担问题,法院依据该协议驳回了不合理诉求。

实务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 涉及不动产的最好办理公证手续;3. 建议将重要资产凭证作为附件;4. 债务条款要特别醒目标注。笔者发现很多当事人往往忽视最后一点。

关于中老年再婚可订立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笔者认为实践中容易产生三个误区:1. 认为口头约定也有效(错误);2. 遗漏婚后可能新增的财产类型;3. 没有考虑一方去世后的继承安排。这些都需要专业律师把关。

给准备再婚的中老年朋友几点建议:1. 提前与子女沟通协商;2. 完整披露个人财产状况;3. 考虑设置协议的修改机制;4. 保留好签署过程的证据。思考题:如果一方用婚前存款在婚后购买房产,这套房子该如何认定?

可以肯定的是,中老年再婚可订立婚前财产协议不仅合法有效,更是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保障手段。通过规范明确的约定,能让夕阳红的婚姻生活减少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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