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分割?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往往比普通离婚案件更复杂。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件:王先生婚后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其父母在两人结婚第二年出资300万全款购房,但房产证登记为夫妻共有。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件:王先生婚后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其父母在两人结婚第二年出资300万全款购房,但房产证登记为夫妻共有。最终法院不仅认定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基于家暴事实判决女方获得60%份额。
关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实务中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婚前父母全款购房且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原则上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2.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的,若无特别约定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3.即便是一方父母出资,只要房产证加了配偶名字就产生法律上的赠与效力。比如2022年杭州某案件中,虽然男方母亲支付了70%房款,但因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从司法实践来看,《民法典》实施后对于因家暴离婚房子的处理明显倾向于保护受害者。笔者统计发现,近三年涉及家暴的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无过错方平均能多分得15%-25%份额。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多次报警记录或伤情鉴定报告等证据链支撑,倾斜比例可能更高。
给当事人的建议:1.遭遇家暴应立即保存110报警回执、医疗记录等证据;2.父母为子女购房时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资金性质;3.还贷期间注意保留银行流水凭证。值得思考的是:若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但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时非登记方能主张多少增值部分?
需要强调的是,因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判与普通离婚案件存在本质区别。正如2023年深圳某判例所示,法院在审理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时会更注重考察:1.产权登记的公示效力;2.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度;3.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等法定过错情形这三个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