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破产妻子是否要帮其还债务,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看两点:1. 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双方共同签字)。2. 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医疗、教育等支出)。但实务中情况往往更复杂。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林某因公司破产欠下500万债务,其配偶陈某提供了关键证据——借款期间两人的分居证明和子女留学缴费记录,证明林某借款全部用于填补公司亏空。法院最终判决陈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丈夫破产妻子是否要帮其还债务,核心在于能否证明资金流向与家庭生活无关。
特别提醒的是,债权人现在面临更高的举证要求。2023年某地中院改判的一个案件中,就因为债权人无法提供借款用于家用的转账记录或消费凭证,导致800万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笔者认为这种变化实际上更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法理。
风险防范要点:1. 建议夫妻间建立财务隔离机制,特别是经营企业的家庭。2. 对于超过20万的大额借贷,务必保留资金用途书面说明。3. 发现配偶异常举债时及时发函告知债权人。
延伸思考:如果丈夫将婚内房产抵押借款后破产,但妻子能证明自己对抵押不知情且未受益,这种情况下妻子是否需要承担抵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