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律师执业资格通常被称为"律师执照"(Attorney License)或"律师资格证书"(Attorney at Law License)。这个专业认证由各州最高法院或其授权的律师协会颁发,正式名称为"Bar Admission"。通过各州律师资格考试(Bar Exam)后,申请人才能获得该州的执业许可。
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律师证",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律师资格认证体系。例如在加州称为"California Bar License",在纽约则叫"New York State Bar Admission"。这种分散管理的模式源于美国的联邦制特点,各州保留对法律职业的监管权。
要取得美国律师执照,必须完成法学博士学位(JD)、通过严格的道德审查(Character and Fitness Evaluation),并成功通过所在州的律师资格考试。部分州还要求额外通过MPRE(职业道德考试)。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持有某个州的执照,也不能在其他州执业,除非通过特定程序获得跨州执业许可。
美国律师协会(ABA)虽然制定法律教育标准,但不直接颁发执照。各州律师协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考试、审核资格和纪律处分等。这种分权制度确保了法律服务的本地化适配性,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不存在全国通用的"律师证"。
对于国际人士来说,"Foreign Legal Consultant"是另一种特殊许可,允许外国律师在限定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但这类许可与正式的美国律师执照存在本质区别,持有人不能出庭或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