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区分婚前婚后财产,这可是个技术活。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关键要看财产取得时间是否在"红本本"拿到手之后。但实际操作中可没这么简单,经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
去年深圳就有个典型案例:张先生婚前全款买了套房,结婚后房子涨了200万。他老婆主张这增值部分要平分,结果法院只支持了租金收益部分(婚后才产生的),房价自然上涨的部分还是归张先生个人所有。这个判决就体现了法律对婚前婚后财产的精细区分。
笔者处理过的案件中发现,最容易搞混的有三种情况:1. 年终奖如果是在领证后发放的,哪怕大部分工作是婚前做的也算共同财产;2.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的分红算共同财产但股价上涨还是个人的;3. 抖音账号这种新型财产,如果是婚后才做起来的,就算用婚前注册的账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给各位支几招:1. 结婚前最好做个财产清单公证;2. 别把婚前存款和婚后收入混在一个账户里;3. 买大件时记得留好付款凭证。来个思考题:要是用婚前的钱在婚后炒股赚了钱,这收益该怎么分?
说到区分婚前婚后财产的诀窍,《民法典》司法解释说得明白:主要看是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就像前年北京那个案子,王女士用陪嫁的钱在婚后开网店赚了上百万,法院认定这属于经营所得必须平分。
最后提醒下,《民法典》里说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个兜底条款可大有学问。现在新冒出来的虚拟货币、直播打赏这些新鲜玩意儿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建议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找专业律师把把关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