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实物分割和货币补偿。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笔者代理的2022年成都某离婚纠纷中,法院将一套价值480万的叠拼别墅进行物理分割,双方各得独立产权证,这种实物分割方式在当地尚属首例。
需特别注意,货币补偿在以下场景更具优势:1. 房产存在高额未还贷款;2. 双方都不具备单独还贷能力;3. 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比如2023年广州天河区某案例,由于男方婚前首付占比达70%,最终采用折价补偿方式,女方获得房屋增值部分的35%补偿款。
笔者认为,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不能仅看表面价值。曾有位客户坚持要实物分割学区房,结果因面积过小无法满足入学条件。建议重点考虑三个维度:1. 评估时点选择(通常以起诉日为基准);2. 装修折旧的计算方式;3. 未来五年的区域发展规划。
实务中容易忽略的是税费成本。南京某案例显示,选择货币补偿的当事人比实物分割少缴纳税费约12万元。思考题:当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但由夫妻共同还贷时,如何证明实际权属关系?
最后提醒,无论选择实物分割还是货币补偿,都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去年杭州就有因未及时过户导致执行困难的典型案例,耽误了子女入学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