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醉驾后能否担任执业律师
行为人醉驾后是否能够担任执业律师,关键在于其醉驾行为是否构成故意犯罪并被判处刑罚,具体而言,如果醉驾行为构成故意犯罪并被判刑,那么行为人将丧失担任执业律师的资格,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的人员,均不具备担任执业律师的资格,反之,如果醉驾行为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则行为人不受此限制,仍具备成为执业律师的资格。
在司法实践中,醉驾案件通常依据血液中酒精含量这一明确指标来判定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00毫升/80毫克,将被判定为醉酒驾驶,并可能面临1000至2000元的罚金,一般情况下,醉驾案件事实清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多只会面临6个月的拘役,这类案件通常无需聘请律师。
在法律层面,只要满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等条件,即可担任执业律师,若行为人因醉驾受过刑事处罚,则不得担任执业律师。
是否能够担任执业律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故意犯罪并被判刑的人员不得担任执业律师,但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不受此限制。
检察院通知起诉是否意味着免于刑事处罚
收到检察院的通知起诉,并不意味着免于刑事处罚,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定罪量刑,取决于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的认定,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只有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因此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会见当事人和阅卷了解案情,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不等同于判刑,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负责审查案件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判刑是法院的职责,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即使检察院提起公诉,也不能直接决定被告人是否会被判刑。
在刑事诉讼中,即便案件已经移交至检察院,也不一定就会受到刑事处罚,案件进入检察院后,仍存在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追究的可能性,最终的刑事处罚,需要由人民法院的审判来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并要求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六年前的伤害双方律师事务所达成调解后是否还需负刑事责任
1、在法律层面,若打架导致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取得受害者谅解,司法机关可能会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2、即便双方律师事务所已经达成调解协议,若案件已经由派出所立案,仍可能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检察院可能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或和解协议,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若检察院不起诉,则属于无罪处理,不会留下刑事案底。
3、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的协助,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4、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达成调解协议,若行为人的伤害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