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违约找律师有效吗
1、同日,中信信托某财富中心主管向时代财经透露,“深龙岗项目”已是多年前的旧案,目前确实出现了临时违约的情况,各方已经开始启动法律程序,可能的解决方案是等待对方归还资产,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对方似乎并无足够的资产进行偿还。
2、若律师在起诉前已进行大量准备工作,那么理应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后,应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发票,通常情况下,委托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但双方仍可通过协商解决。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释: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受强制执行的影响,信托财产是为了信托目的而独立存在的,虽然来源于委托人,由受托人管理,受益人享受收益,但信托成立并生效后,该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
4、信托权利不应附加任何额外义务,信托的变更包括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信托公司作为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重要桥梁,其资金运用范围极为广泛,当遇到难以处理的信托问题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是明智之举。
信托变更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1、目前我国对信托行业实施了严格的法律法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是信托制度的基础法律,包含了总则、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委托人)、信托的变更与终止、公益信托等内容,该法律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虽然制定时间较早,但内容原则性强,为信托行业提供了基本遵循。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信托变更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受益人对委托人、其他共同受益人存在重大侵权行为,或经受益人同意后,当事人方可进行信托变更,当前信托变更的具体规定包括:(1)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
3、某些信托合同可能事先规定了变更信托授权的条件,当这些条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时,信托授权将自动变更,在公益信托中,如遇必要情况,经信托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受托人可根据近似原则调整原信托目的,信托变更的法律后果包括信托终止时的财产归属问题,应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执行。
信托财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
1、信托财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信托财产可以强制执行,除非是信托财产本身应负担的税款、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等特殊情况。
2、信托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处理方式,财产所有者将财产交由信任的个人或机构进行投资,以实现财产增值,信托存在一定的风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网友咨询: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律师解答:除以下情况外。
3、信托基金通常不可被强制执行,信托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信托基金的前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受托人未清偿的债务;信托基金本身的税款未偿还;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4、若违反前述规定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律师补充:信托财产应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区分开来。
5、网友咨询:信托财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答:信托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信托财产是为了信托目的而独立存在的,虽然来源于委托人,由受托人管理,受益人享受收益,但信托成立并生效后,该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固有财产。
6、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合同严肃性和法律权威,当信托中出现违约情况时,法律提供了强制执行的手段,确保信托合同得以履行,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交了律师费没有起诉能不能退钱
1、法律分析:已支付律师费,若不想继续诉讼,律师费是可以退还的,但并非全部退还,律师已付出的劳动应得到合理补偿,剩余部分可以协商退还。
2、已支付律师费,若不进行诉讼,律师费是可以退还的,具体如下:律师在调解和准备诉讼过程中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其劳动成果应得到尊重;若需退还,通常只能退还部分费用。
3、支付律师费后若不起诉,能否退款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若律师未受理委托或终止辩护,可根据律师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退还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若律师已代理并开展相关工作,则退费需与律师协商,并按照律师行业的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执行。
4、法律分析:已支付律师费,若不想继续诉讼,律师费是可以退还的,但不应退还全部费用,律师已付出的劳动应得到合理补偿。
5、法律观点:若已聘请律师但未开庭,律师费一般不予退还,律师已代理案件并准备诉讼材料,即使未开庭,律师也已履行了合同义务,通常不退还律师费,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未开庭可以退还律师费,则按约定处理。
中信信托有没有未兑付的
1、您可了解中信信托未能兑付的具体原因,若是因为资金链问题,建议尽快寻求法律援助。
2、一起地产信托风波再次引发投资者关注,7月14日,投资者代表在北京中信信托总部与公司管理层及律师会面,讨论深圳龙岗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问题,该项目旨在支持深圳龙岗深港国际中心开发,但总额87亿的信托中,仍有57亿本金未兑付,自去年9月起利息也未结算,令投资者深感失望。
3、在中信信托未能在6月30日前履行先前承诺的兑付方案后,首次兑付失败,再次发生违约,6月30日晚,中信信托发布新公告,但这次甚至未提及具体的兑付日期,投资者指出,中信信托声称将采取市场化解决方案,但实际上一直在欺骗委托人,缺乏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