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探讨律师执业性质,职业行为还是职务行为,职责与权益的双重考量

律师执业是职务行为吗

1、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以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2、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包括: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所需取得的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要求;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属于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义务,其服务通常是无偿的,公职律师应具备公务员身份。

3、其他职务侵权行为,指的是除行政、司法机关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尽管国家权力机关和军事机关一般不会实施职务侵权行为,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专职执业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

4、政府公职律师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所需取得的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是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一种义务,其服务通常是无偿的;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参公编制。

什么是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1、侵权责任法对职务侵权的认定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且该行为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符合这些条件的,可以按照职务侵权的情况进行处理。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的规定是:如果公司工作人员出现侵权行为,该当事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会产生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3、职务侵权责任是指具有特定职务身份的人在行使职务时导致他人权益受损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下属,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关键在于,职务行为是指执行职务的行为,与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与所在单位无关。

4、所谓职务侵权行为,是指职务行为的实施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职务行为,职务侵权的构成包括: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且该行为应为行为人执行职务的行为。

5、职务侵权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实施的侵权行为,此类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相分离,承担责任的人不是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而是为他人行为负责的替代责任。

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有什么区别

1、律师群体可以分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社会律师,类似于律师事务所的常驻专家,他们为社会各界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服务收费并依法纳税,以此维持职业生活,他们是法律服务市场的主力军,我国约有30万社会律师。

2、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义务,其服务通常是无偿的;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参公编制。

3、公职律师是国家公务员,而执业律师则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公职律师的业务范围限于为政府本部门提供法律服务,而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更为广泛;公职律师的法律服务不得收费,而执业律师可以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4、社会律师主要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各类法律事务,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能接受社会委托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担任刑事诉讼的辩护人,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方的代理人等。

5、公职律师作为国家公务员,其业务范围限定于为政府本部门提供法律服务,而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更为广泛。

什么是公职律师

1、公职律师作为国家公务员,其职责是提供法律服务,执业律师则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公职律师的业务范围限定于为政府本部门提供法律服务,而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更为广泛;公职律师的法律服务不得收费,而执业律师可以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2、公职律师是由政府机构指派或委托,在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保护方面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的律师,他们通常在法律援助中心或相关公共机构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民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起草法律文书、出庭辩护、代表当事人协商和结案等,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公职律师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在国家行政部门中任职,担任政府内部的法律顾问,这些律师不仅具备专业的法律技能,同时也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处理本机关的法律事务,确保政府工作依法进行,提升政府机构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4、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他们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5、公职律师的要求包括:政府公职律师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所需取得的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是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一种义务。

6、公职律师是指具备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服务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通过招聘在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公务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处理具体法律事务,以及代表本单位参与诉讼、仲裁活动等,公司律师则是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员工。

为什么大律师不可以直接接案而要通过事务律师接案

1、大律师作为出庭律师,其案件通常由事务律师转接,当事人若想聘请大律师,必须先通过事务律师,再由事务律师将案件转接给大律师。

2、律师不直接接案,而是通过律师事务所接案,是因为法律规定律师必须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执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律师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接案,根据相关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律师自行接案是违反律师法的,不可以这样做,律师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如果律师自行接案,将无法为当事人开发票,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大律师不能自行接案,其案件全部由事务律师转接,当事人聘请大律师时,必须先请事务律师,再由事务律师转接给大律师,香港大律师戴假发的原因是保留自英国的制度,以前英国皇室成员和社会最上层的贵族在公开场合必须头戴假发,身穿华服,以区别于普通平民。

5、大律师作为出庭律师,不能自行接案,所有案件均需通过事务律师转交,事务律师则主要处理民商事等非诉讼法律服务,在低级法院出庭辩护、代理,与当事人洽谈、接收案件、会晤证人、调查取证等,大律师通常专注于特定专业领域,不适合新手涉猎。

6、在非公开庭出庭时,事务律师若不能出庭,需要委托大律师出庭,且香港大律师接受委托的过程必须通过事务律师,事务律师主要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如财产转让、遗嘱认证、婚姻纠纷、法律诉讼以及担任法律顾问,事务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但不能在最高法院发言。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