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附近财产保全律师推荐
1、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通常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现金担保、房产担保、车辆担保等,当事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精心挑选适宜的担保方式,以降低保全费用支出,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也是至关重要的。
2、法律依据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若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3、及时沟通与协商:在财产保全过程中,与对方保持良好沟通和协商至关重要,您可以尝试与对方交流,了解其财产状况,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可邀请律师协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申请主体多元: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申请,也可以由律师代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若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则解除保全裁定,诉讼财产保全则可在起诉同时或起诉后提出。
5、曹仕铖律师:北京乾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8年,承办众多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刑事有效辩护及具有实质效果案件达80%以上,擅长处理经济类及涉及财务类刑事案件,上市公司并购及民刑交叉复杂案件谈判代理。
保全财产需要交多少钱
1、【法律分析】保全财产的费用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成正比,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
2、财产保全费用与被保全财产价值成正比,最高限额为5000元,具体计算标准为: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案件需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
3、当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时,每件案件需交纳30元基础费用,若保全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但不超过10万元,超出部分按1%计算费用,保全财产数额为5万元,超出部分为4.9万元,需交纳490元,加上基础费用30元,总计520元。
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以下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
律师做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1、财产保全是指当涉诉财产或虽未涉诉但已处于争议状态的财产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经债权人申请,由法院颁布的限制或控制债务人使用和处分其财产的一项命令,其目的是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未来判决的执行。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
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4、财产保全的作用在于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的标的物或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的执行。
5、律师无权单独进行财产保全查封,财产保全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的保护性措施。
财产保全是律师做吗
1、在起诉前,如果已聘请律师,律师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措施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因情况紧急,担心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或律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后,申请人在15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保全裁定,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或起诉后申请。
3、财产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保证将来判决的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决定,对争议的财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后,对方将不能随意转移财产。
4、您好,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和费用,需根据您与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律师在了解有财产应当保全的情况下,应提示委托人申请保全,委托人同意后,律师可以代写申请书及相关保全事宜,保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财产保全不需要请律师,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必要时,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办
1、【法律分析】在申请保全时,若您不知道对方的财产信息,可以提供相关线索,人民法院在获得这些线索后,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2、在诉前保全但不知对方财产状况时,您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积极搜集潜在财产证据,并在申请诉前保全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可能损害您的权益。
3、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网络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出具保全裁定后,您可以向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4、若申请财产保全时不知道被告的财产信息,可以先提供线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正常情况下,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向法院提出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
5、在不知道对方财产的情况下,您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律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相关机构查询、与对方沟通等方式,获取对方的财产信息,为后续的财产保全措施提供依据。
6、在诉前保全程序中,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保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当事人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查询来获取信息,例如向房产、车辆等登记机构查询对方财产登记情况,或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查询对方资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