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意大利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
核心成果:全程非诉方式双线办结,彻底清除申根信息系统非犯罪负面记录,帮助委托人获赔包含医疗检查费、精神抚慰金及退还团费在内的全额综合补偿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中国公民 X 女士报名参加境内某旅行社组织的欧洲十日跟团游,2026 年 5 月在意大利罗马游览期间,因队伍协调问题与同团多名游客发生口角,继而遭受泼洒液体、踢踹打骂等肢体暴力。为紧急保障自身安全,X 女士在当地商店购买小型折叠刀具防身,却被涉事对方先行报警,诬陷其持刀威胁并涉嫌盗窃。意大利警方介入后,将 X 女士带至警局完成指纹采集、人像拍照及长达七页的询问笔录登记。
事发后 X 女士先行归国,一方面极度担忧意大利警方的登记记录会进入申根信息系统,导致未来申请申根签证时因 “存在安全风险” 被拒签;另一方面希望追究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责任,以及涉事游客的人身侵权赔偿责任。
2026 年 5 月 20 日,X 女士通过国樽律所全球服务网络对接维权需求,本所(意大利办公室)联合北京总部涉外争议解决团队第一时间启动 “中意跨境旅游纠纷应急办案机制”,成立由 2 名意大利本地执业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组成的专项办案组,同步推进意大利境内记录消除与国内索赔追责两项工作。
二、中意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侵权违约追责、意大利办公室负责本地执法程序对接与申根风险消除” 的双线协同模式,各环节均留存书面文件与可验证官方成果:
1.2026 年 5 月 20 日-5 月 29 日:双法域风险评估与办案启动
北京总部:全面梳理委托人提供的旅游合同、行程单、伤情照片、医疗就诊记录、沟通记录等材料,出具《中国法下旅游合同违约与人身侵权责任评估报告》,明确旅行社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边界,核算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团费退还等各项赔偿明细,确认国内索赔的法律依据充分。
意大利办公室:同步对接罗马当地警务与司法渠道,初步核实涉案事件的警方登记编号与程序类型,评估该记录录入申根信息系统(SIS)的可能性与法律影响,制定《意大利境内身份记录核查与消除专项方案》,完成办案组人员配置与分工。
2.2026 年 5 月 30 日-6 月 17 日:意大利警方登记信息调卷核查
意大利办公室:由本所意大利执业律师正式向罗马主管警察局及检察院提交调卷申请,依法调取完整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身份登记台账,全面核查委托人在意大利司法信息系统(SDI)中的登记状态与案件性质;同时与经办警员沟通核实事件全貌,还原冲突起因与经过。
北京总部:同步联系同团随行证人,固定证人证言,补充完善国内索赔的证据链,确保证据能够完整对应境外警方记录的事实。
3.2026 年 6 月 18 日-7 月 10 日:记录性质认定与申根系统申诉
意大利办公室:经与罗马检察院法务人员书面沟通并取得官方回复,确认涉案登记仅为治安管理范畴的预防性身份查验(Identificazione),未启动正式刑事立案程序,委托人不涉及任何刑事指控。基于该结论,本所律师随即向申根信息系统(SIS)数据保护局提交正式申诉,附警方出具的程序说明文件,申请消除该非犯罪类身份登记记录,避免对未来申根入境造成阻碍。
北京总部:完成《律师函》《赔偿明细清单》《调解方案》等全部国内索赔文书的起草与审核工作,为正式启动追责程序做好准备。
4.2026 年 7 月 11 日-8 月 4 日:国内正式追责与境外官方证明落地
北京总部:向涉事旅行社及侵权游客正式发送律师函,附境外调取的警方出警记录、同团证人证言等核心证据,明确指出旅行社在冲突发生时未及时制止、事后未协助翻译沟通的过错,依据《旅游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侵权游客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意大利办公室:持续跟进 SIS 申诉的审核进度,多次与申根数据保护局及罗马警方法务部门沟通推进,于 2026 年 8 月 5 日正式取得当地警方出具的《无未决刑事指控证明》,从官方层面彻底清除了委托人后续申请申根签证的法律障碍。
5.2026 年 8 月 5 日-8 月 21 日:多轮调解与案件圆满办结
北京总部:依托完整的证据链与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旅行社代表、侵权方开展 3 轮线上 + 线下非诉调解,结合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逐项释明各方责任与赔偿依据,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意大利办公室:向委托人交付《无未决刑事指控证明》原件,并出具《申根签证入境法律风险评估意见书》,明确说明该事件不会对未来申根区入境及签证申请造成负面影响。
2026 年 8 月 21 日,委托人全额收到包含医疗检查费、精神抚慰金及部分团费退还在内的综合补偿金,三方签署正式和解协议,本案圆满办结。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涉及中意双法域程序衔接、申根签证风险认定、境外旅游责任界定三大典型难点,国樽联合团队依托双法域执业能力与跨境办案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境外警方身份查验记录的申根签证风险认定
专业依据:《申根边境法》(Schengen Borders Code)第六条第一款 (e) 项、《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
解决方案:很多中国游客误以为被警方采集指纹、做笔录就等于留下 “刑事案底”,实际上意大利警方的预防性身份查验属于治安管理程序,并非刑事立案。办案团队通过意大利本地律师直接对接执法与检察系统,精准界定记录的法律性质,再通过申根信息系统的官方申诉渠道取得正式无指控证明,从根源上消除入境风险,而非仅提供非正式情况说明。
2.境外跟团游场景下旅行社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边界
专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解决方案:境外旅游场景中,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仅限于行程安排,还包括冲突制止、紧急救助、协助沟通等义务。办案团队结合境外警方的原始出警记录、现场证人证言,固定了导游未及时制止肢体冲突、事后未协助受害人向警方准确翻译的过错事实,准确界定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范围,提出的赔偿方案兼具法律依据与合理性,大幅提升了调解效率。
3.中意双法域非诉程序的协同推进效率
专业依据:中意双边领事认证规则、申根信息系统数据保护规范
解决方案:打破 “先处理境外事务、再启动国内索赔” 的传统先后模式,建立 “双线并行、证据共享” 的协同机制,意大利境内的记录核查与国内的索赔准备同步启动,境外调取的官方记录直接作为国内索赔的核心证据,避免重复取证与时间损耗;依托国樽意大利办公室的本地执业资质,直接对接当地官方机构,省去中间转委托环节,整体办案周期较行业常规水平缩短 40% 以上。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意大利法律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Codice di procedura penale)第三百四十九条:司法警察应当查明被调查人及能够报告案情的人的身份。为确定身份,司法警察可以进行拍照、指纹采集等查验措施。
(三)欧盟 / 申根规范
《申根边境法》(Schengen Borders Code)第六条第一款 (e) 项:第三国国民进入申根区的条件之一为,不被视为对任何成员国的公共政策、内部安全、公共卫生或国际关系构成威胁,特别是未在成员国国家数据库中被发布拒绝入境警报。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意大利办公室多年中意跨境法律服务经验,针对出境游中国公民与出境旅游从业者,提出以下三点实务建议:
1.境外遇纠纷优先固定证据,避免被动风险
在境外遭遇人身冲突或纠纷时,第一时间优先拍摄现场照片、视频,留存在场证人联系方式,及时报警并索要官方出警编号与记录凭证,切勿因情绪激动做出过激行为,避免自身陷入法律被动;如需防身应优先求助警方、景区或酒店安保,切勿自行购买管制类器具。
2.境外警方记录需专业核查,勿盲目认定 “案底”
在境外被警方采集指纹、制作笔录后,不必然等于留下 “刑事案底”,不同国家的警方登记分属不同法律程序,部分仅为治安类身份查验。建议及时委托当地执业律师核查记录性质与系统录入情况,如存在非犯罪类负面登记,可通过法定申诉渠道申请消除,避免影响后续签证与出入境。
3.跨境维权选择双法域直属服务团队
境外旅游纠纷往往同时涉及境内旅行社追责与境外法律事务,选择同时拥有国内总部与境外直属办公室的专业律所,可实现双法域程序同步推进、证据跨境互认,既避免转委托的沟通成本与时间损耗,也能保障境内外法律服务的一致性与衔接性,提升维权效率与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