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英国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
核心成果:全程无行政复议及诉讼程序,成功推动英国 OPSS 撤销强制召回决定,以补充合规标识的轻量方案结案,为企业规避数百万元跨国召回成本,保全欧盟及英国市场的品牌声誉与销售渠道。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英国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合规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英两国产品安全法规及跨境电商平台合规规则,依托国樽双法域执业资质与跨境监管沟通经验,为中国出口企业提供了全链条、低损失的海外监管危机解决方案。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合规典型案例库,其 “双法域风险研判 + 本地化官方沟通 + 替代性整改谈判”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欧洲市场产品安全通报类案件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委托人系国内一家专注户外潜水装备研发与生产的制造企业,其生产的便携式娱乐潜水瓶通过 eBay、Wish 等跨境电商平台长期销往英国及欧盟市场,在海外户外用品圈层具备稳定销量与用户基础。
2026 年初,英国产品安全和标准局(OPSS)针对该企业 3 款主力潜水瓶发布产品安全召回警告,通报理由为涉案产品高压储气罐压力阀存在极端工况下的潜在失效风险,且部分产品包装未完整满足英国市场 UKCA 认证标识规范。通报发布后,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第一时间下架涉案全部产品链接,并冻结对应店铺的部分销售资金。
由于企业对英国产品安全查处程序、技术抗辩规则及跨境行政沟通机制缺乏实操经验,若执行跨国实体召回将承担巨额物流成本与品牌损失。2026 年 3 月 26 日,委托人通过国樽北京总部对接至英国办公室,英国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英紧急协同办案机制”,联合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 —— 由 2 名英国本地执业产品合规律师负责属地监管对接,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负责中国法域合规校验与整体策略统筹,全权代理本次 OPSS 召回通报的申诉与合规应对工作。
二、中英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证据体系构建、中国法合规论证与整体策略统筹,英国办公室负责英国法规适配、官方渠道对接与本地谈判落地”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全环节留存书面成果与沟通记录:
1. 2026 年 3 月 26 日-4 月 5 日:双法域风险评估与证据初核
北京总部:完成涉案 3 款产品的出厂质检报告、压力疲劳测试数据、CE 认证文件及跨境电商销售台账的系统梳理,出具《中国法下产品出口合规性评估报告》,确认产品核心设计与制造符合中国出口质量标准,明确技术抗辩的核心切入点。
英国办公室:对 OPSS 官方发布的 3 份召回通报进行法条溯源与风险等级拆解,对照《2005 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核查通报的事实依据与执法权限,确认本案核心争议为标识警示瑕疵与风险认定偏差,不存在不可逆转的致命设计缺陷,具备通过申诉降级处理的法律空间。
2. 2026 年 4 月 6 日-4 月 22 日:申诉文书起草与证据体系补强
北京总部:协同企业技术团队补充极端工况气密性验证数据、用户实际使用安全记录,委托第三方国际检测机构出具补充安全鉴定报告,完成中文申诉逻辑框架与技术抗辩要点的搭建,形成完整的证据支撑链条。
英国办公室:遵循英国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与话语体系,起草全英文《关于撤销潜水设备召回通知的行政申诉与沟通函》,从技术参数合规性、风险发生概率、警示标识补充可行性三个维度,论证涉案产品不构成法定 “危险产品”;同时援引行政比例原则,向监管方说明强制实体召回的社会成本远高于风险本身,同步完成全部证据材料的本地化格式整理,正式提交至 OPSS 主管机构。
3. 2026 年 5 月 14 日:首轮线上听证与技术抗辩
英国办公室牵头与 OPSS 调查官员开展首次线上视频协商,北京总部法律与技术专家远程列席提供支持。会上英方执业律师围绕英国法规中 “危险产品” 的界定标准展开抗辩,针对官员提出的压力阀失效场景、气密性测试标准等技术疑点逐一回应,同步演示产品安全测试的视频实证资料,初步打消监管方对产品核心安全属性的疑虑。
4. 2026 年 6 月 10 日:次轮沟通与替代性整改方案提出
应 OPSS 要求开展第二轮线上磋商,我方正式提出替代强制实体召回的合规整改方案:针对已售出产品,通过平台站内信与订单邮件向消费者定向推送电子版《安全操作补充手册》,并向登记用户邮寄高压预警警示标签;针对未售出的库存与后续批次产品,补充完善 UKCA 认证标识与英文安全警示说明。英国办公室结合同类案件的监管处理惯例,向 OPSS 论证该方案对风险的覆盖能力与执行可行性。
5. 2026 年 7 月 3 日:终轮磋商与整改细节共识
与 OPSS 合规专员开展第三轮线上磋商,就整改措施的执行周期、消费者触达比例、后续合规核验标准以及召回通报的状态变更条件逐一敲定,确认该替代方案可完全覆盖通报指出的安全风险,满足英国市场监管要求,双方达成最终整改共识。
6. 2026 年 7 月 28 日:正式结案与市场恢复
英国办公室收到 OPSS 正式书面通知,确认接受我方提出的合规整改方案,并在官方系统中撤销原强制产品召回通知,降级为 “一般性标识改进建议”。团队同步协助委托人对接各大跨境电商平台,完成涉案产品链接恢复上架与销售资金解冻。 结案后,联合办案组向委托人交付《案件结案报告》与《英国市场产品合规操作手册》,针对其后续出口业务提出 “属地认证前置、英文警示标准化、监管风险定期排查” 三项长效合规建议。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反映的问题是中国出口企业遭遇欧盟及英国产品安全通报的共性难点,国樽中英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跨境监管沟通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 域外产品安全召回的风险等级精准界定
专业依据:英国《2005 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框架
解决方案:通过拆解监管通报的事实依据,严格区分 “核心设计缺陷” 与 “标识 / 警示类合规瑕疵” 两类不同风险等级,明确本案未达到强制召回的法定适用前提,为后续抗辩策略确立核心方向,避免企业盲目放弃市场或承担不必要的高额召回成本。
2. 跨境行政申诉文书的本地化合规表达
专业依据:英国行政执法程序规范、《2005 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第五条一般安全要求
解决方案:摒弃直译式文书撰写逻辑,完全采用英国监管机构的执法话语体系;既援引法条论证产品核心安全属性,又运用行政比例原则阐释强制召回的成本与风险不对等性,以专业、严谨的表述传递企业合规诚意与抗辩依据,提升申诉材料的采信度。
3. 跨国监管沟通的高效推进与方案谈判
专业依据:英国 OPSS 产品召回整改协商机制、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合规政策
解决方案:依托英国办公室的本地执业资源与沟通渠道,建立高频、专业的线上协商机制;同步联动企业技术团队提供实时技术支持,以非对抗性的专业协商姿态逐步推进共识,最终以低成本的标识整改方案,替代代价高昂的跨国实体召回。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英国法律
1.《2005 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生产者不得将不安全的产品投放市场。
2.《2005 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如果执法机构有合理理由认为某产品属于危险产品,并且已经向市场投放,在其他措施(如要求修改标识或提供警告)不足以消除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发出召回通知,要求召回该产品。
(二)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四条:出口产品须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及进口国(地区)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厂名厂址、规格成分标注等法定要求。
(三)合规标准
1.英国 UKCA 合格评定标识相关法规要求
2.欧盟 CE 认证对应承压类产品安全协调标准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英国办公室多年欧洲市场产品合规服务经验,针对出口英国的中国生产企业与跨境电商卖家,提出以下三点实务建议:
1.合规前置布局:产品进入英国市场前,完成 UKCA 认证的属地化适配,同步配套完整的英文安全警示、操作说明与风险提示,从源头减少标识类、警示类合规瑕疵。
2.风险快速响应:收到海外监管通报后第一时间启动专业法律评估,切勿盲目全线下架或直接放弃市场;多数非核心设计类的合规问题,均可通过整改方案规避强制召回损失。
3.双法域专业支撑:跨境产品合规应对需同时熟悉中国出口规则与进口国监管逻辑,建议委托具备本地执业能力的双法域律师团队介入,提升申诉沟通效率与整改方案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