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美国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核心成果:全程以非诉协商方式办结,完成两处美国房产权属处置与婚前房产售房款合规跨境回流,双法域婚内财产协议正式生效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美国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婚姻家事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美两国婚姻家事法律及跨境财产监管规则,依托国樽双法域执业资质与跨境法律服务经验,为境内委托人提供了全链条、低风险的涉外离婚处置方案。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5 年度涉外婚姻家事典型案例库,其 “双法域协议适配 + 本地程序落地 + 跨境合规闭环”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中美跨境家事纠纷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委托人何女士与美籍华人配偶于 2020 年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内未订立书面财产约定。双方核心财产分布于美国境内,包含两套房产:一套为何女士婚前个人出资购置的西雅图房产,市值约 200 万美元,已完成出售,委托人计划将售房款转回国内;另一套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洛杉矶房产,市值约 150 万美元,剩余住房贷款本金 100 万美元。因感情破裂,双方就离婚流程、财产分割比例、债务承担及资金跨境划转存在分歧,委托人亟需专业团队处理跨法域离婚程序、房产处置与资金回流的全链条事务。
2025 年 5 月 11 日,委托人通过国樽律所北京总部对接至美国办公室。鉴于案件涉及中美双方法律适用差异、跨境房产处置流程、外汇合规监管、域外文书效力认定四大核心难点,美国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美家事案件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由 2 名美国加州、华盛顿州本地执业家事律师与 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共同承办,为委托人提供全流程非诉解决方案。
二、中美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方案统筹与国内端合规落地、美国办公室负责本地司法程序推进与资产处置执行”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形成书面成果与可验证交付物:
1.2025 年 5 月 11 日 - 5 月 28 日:双法域风险评估与财产背景核查
北京总部:完成委托人婚姻登记材料、房产出资凭证、资金来源证明的初步梳理,出具《中国法下夫妻财产性质认定与协议效力评估报告》,明确婚前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边界,确认财产分割方案的中国法合规性。
美国办公室:依托美国本地产权登记系统与司法信息渠道,3 个工作日内完成西雅图、洛杉矶两处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剩余贷款余额、交易限制条件的全面核查,同步出具《美国双州婚姻财产规则与离婚程序评估报告》,确认管辖法院的居住要求与流程周期。
2.2025 年 5 月 29 日 - 7 月 15 日:婚内财产协议起草与多轮磋商
北京总部:依据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则,起草婚内财产协议核心条款,明确西雅图婚前房产售房款归属、洛杉矶共同房产分割方案、剩余贷款承担主体等核心内容,保障协议符合中国法律的生效要件。
美国办公室:对照华盛顿州与加州的夫妻财产法律规则,对协议条款进行本地化适配调整,确保协议满足美国州法对财产协议的形式要求与披露义务;同时代表委托人与对方代理律师开展多轮磋商,就折价补偿标准、贷款变更流程等细节达成一致。
3.2025 年 7 月 16 日 - 9 月 22 日:西雅图房产交割与售房款跨境回流
美国办公室:协助委托人完成西雅图房产交易的本地交割流程,出具房产权属历史、交易完税凭证等全套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对接美国本地银行完成跨境转账的合规审核,确保资金转出环节符合美国外汇与税务监管要求。
北京总部:制定个人财产跨境回流合规方案,指导委托人准备离婚财产分割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国内端外汇政策适配与申报流程指引,保障售房款依规完成结汇并顺利划转至委托人国内账户。
4.2025 年 9 月 23 日 - 11 月 10 日:离婚申请提交与文书公证认证
美国办公室:确认管辖法院的法定居住要求,准备全套离婚申请材料,完成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财产协议等文书的本地公证与领事认证流程,正式向加州对应法院提交无争议离婚申请,同步跟进法院受理进度。
北京总部:协助委托人完成国内身份材料的核验与翻译,跟进公证认证文书的跨境流转,同时提前梳理离婚判决在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的法定要件,为委托人后续国内使用做好前置准备。
5.2025 年 11 月 11 日 - 11 月 17 日:离婚文书生效与全案办结
美国办公室:跟进法院审理流程,在法院出具生效离婚判决书后,完成文书认证副本的制作与核验,确认财产协议随离婚判决同步具备本地法律效力。
北京总部:向委托人交付全案卷宗材料,解读离婚文书与财产协议的双法域效力,告知后续国内司法承认的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全案正式办结。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涉及的跨法域婚姻财产纠纷难点,为中美涉外家事案件的共性问题,国樽联合团队依托双法域执业能力与实务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婚前个人房产售房款的跨境双端合规风险
专业依据:中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美国联邦个人财产转移监管规则及华盛顿州财产转让相关规定
解决方案:建立 “美国端来源佐证 + 中国端合规申报” 的双轨保障机制,美国办公室出具完整的房产权属、交易、完税证明链,总部匹配国内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申报要求,全流程规避外汇违规与税务追溯风险。
2.跨州共同房产的分割方案与落地执行衔接
专业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加州家庭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
解决方案:兼顾中国法律的公平原则与美国州法的财产分割规则制定方案,美国办公室同步对接贷款机构与产权登记部门,前置确认贷款主体变更、房产过户的行政流程与材料要求,确保分割方案可直接落地执行。
3.婚内财产协议的双法域效力适配问题
专业依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美国加州与华盛顿州婚姻财产协议效力规则
解决方案:采用 “双法域标准同步起草” 模式,协议同时满足中国民法典的书面形式、意思自治要件,以及美国州法对财产协议的自愿签署、财产充分披露要求,避免因法域适用差异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
4.跨境离婚程序的文书效力与流程效率提升
专业依据:美国加州离婚程序规则、海牙送达公约相关认证规则
解决方案:由美国办公室全程对接本地法院,省去传统跨境送达的冗长周期;同时对全部涉外文书完成公证认证链条,确保离婚文书既在美国本地具备完全效力,也符合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形式要件。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美国州级法律
1.华盛顿州婚姻财产规则:婚前个人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财产协议自主约定财产归属。
2.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分割,婚内财产协议需满足自愿签署、财产状况充分披露、无显失公平等要件方可生效;无争议离婚案件满足法定居住要求后,法院可依双方合意出具离婚判决。
(三)跨境财产转移合规规范
1.《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合法资本项目收入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2.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相关规则:离婚财产分割、移民财产转移等跨境个人财产转移,申请人可凭离婚证明、财产分割协议等真实合规材料,依规申请办理购付汇手续。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美国办公室多年中美涉外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经验,针对跨境婚姻群体提出三点实务建议:
1.财产约定前置化:婚前或婚后及时订立符合双方法律要求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边界,提前约定财产分割规则,降低后续纠纷处置成本。
2.资产处置合规化:处置境外房产、办理大额资金跨境划转时,提前咨询双法域专业人士,完整留存资金来源、交易完税等证明材料,依规完成外汇申报,规避合规风险。
3.维权流程专业化:涉外离婚涉及多法域程序与资产处置时,委托具备中美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团队协同办理,既能提升程序效率,也能保障文书与处置结果在两国均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