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

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这个问题在工程实践中经常被提及。尽管合同总价在签订时已经确定,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设计调整、工程量变化或未按约定实施的情况,因此结算阶段仍然需要进行全面审核。笔者结合多年经验认为,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的核心在于确认实际履行是否与合同初始约定一致,避免因疏漏引发后续纠纷。

首先,需对比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竣工资料的一致性。例如在某住宅小区项目中,招标图纸要求使用特定品牌防水材料,但竣工资料显示施工单位擅自更换为低价替代品,导致性能不达标。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为固定总价,仍应依据原始要求核减费用或责令返工。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的关键点在于细节比对和履约符合性审查。

其次,必须逐项梳理合同履行中的变更事项。实务中常见如:某办公楼项目业主中途要求增加智能化系统布线,超出原投标范围。这类变更若未有书面确认和价款调整协议,容易在结算时产生争议。笔者认为,对于双方确认的合同外新增内容,应当单独计价;而对于减少或未实施的合同内工作,则需相应扣减费用。

此外,现场实地核查不可或缺。曾有一个典型案例:某桥梁工程竣工图上标注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但现场抽检试块仅达到C30标准。经调查是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所致,最终根据检测报告核减了工程款。这再次说明固定总价合同还要结算审核吗不仅涉及文书工作,更需通过实地测量、取样来验证工程质量。

从法律层面看,《建筑法》第十八条强调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则规定变更内容需经协商一致。这些法条为结算审核提供了依据——当实际施工与合同存在实质性偏差时应当重新核算造价。

实务操作中建议:1.完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调整均有书面记录;2.定期组织工地会议及时确认变更内容和费用;3.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联合进行实地复核。思考问题:如果固定总价合同中明确约定"总价包干不作调整"但业主在施工中不断指令修改设计导致成本增加施工单位能否主张突破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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