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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剖析律师会见当事人,录音录像合法性及边界问题深度探讨

发布时间:2025/06/09 作者:国樽律所

律师会见能录音给家属听吗?

【法律解析】: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严格禁止录音或录像,此类会见通常在严密监管的环境下进行,如看守所内的会见室,虽然会见室设有视频监控系统,但该系统仅用于录像,并不具备收录声音的功能。

律师同样不得为犯罪嫌疑人录音,更不允许将录音资料转交给其家属,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指出辩护律师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则需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律师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在接见当事人的过程中,律师不受录像或录音监控,无论是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理阶段,律师均可以根据需要多次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但需严格遵循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律师和当事人谈话会被监听吗?

【法律解读】: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过程中,享有不被监听的权利,律师可以自由地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交流,其他辩护人在获得法院、检察院许可后,同样享有此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形式的监视(包括录音、录像、窃听等)在律师会见嫌疑人时均属违法行为,其结果也将被视为无效,律师在会见时应严格遵守程序和规定,确保会见内容合法合规,律师会见嫌疑人,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关键步骤。

在看守所内,律师与嫌疑人的谈话严格保密,不被监听,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的原则,看守所无权得知会见的具体内容,浙江省已经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谈话将不再受到看守所的监听。

在一般情况下,律师的会见不受监控或录音的限制,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谈话,办案部门不得派员在场干预,也禁止监听,在涉及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活动等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采取监控措施,但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即便如此,此类监控也不会影响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看守所会见律师的谈话内容保密吗?

1、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是严格保密的,不仅不允许录音或录像,即使有录音或录像,也会被视为非法证据而被排除。

2、关于会见的告知事项,部分内容可以适当透露,但涉及案件的核心机密必须保密,会见结束后,律师应向当事人及其家属通报会见的细节、犯罪指控和主要罪名等信息,但对于涉及高度保密的案件,这一环节可能会被省略。

3、在看守所内,律师会见嫌疑人时,其谈话内容受到法律保护,不会被监听,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看守所无权得知会见的具体内容,浙江省已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谈话不再受到看守所的监听,以保障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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