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一至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除了自行辩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两位辩护律师,这表明,当事人可以选择一位或两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总数不得超过两位。
若案件不涉及重大犯罪或黑恶势力,通常无需同时聘请两位律师,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或辩护人参与诉讼,无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均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自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案件当事人便有权聘请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只能选择律师作为辩护人;而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则可以自由聘请辩护律师,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律师。
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除了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两位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支持,这意味着,一个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一位或两位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但总数不得超过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同一诉讼阶段内,最多只能委托两位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在不同诉讼阶段有权更换辩护律师,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一名辩护律师不得同时为两名以上的共犯提供辩护。
法律专业人士分析指出,如果案件不涉及重大犯罪或涉黑涉恶,一般无需聘请两位律师,律师在诉讼中既可以作为代理人,也可以作为辩护人,确保诉讼过程遵循法定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诉案件中,案件材料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即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而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则可以随时选择委托辩护律师,人民检察院在接收案件材料之日起的三日内,必须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
律师解释称,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便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而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则有权在任何时候委托辩护律师,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律师。
自犯罪嫌疑人被立案并开始侦查之后,从首次接受讯问或被采取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之日起,便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如果在侦查阶段未委托辩护律师,那么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随时委托辩护律师,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审查起诉材料后的三日内,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