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拘留的人员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接受讯问,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即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并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全面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则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送往看守所,从犯罪嫌疑人首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通常情况下,被警察带走协助调查的家属会在24小时内接到通知,如果仅为协助调查,且未涉及违法犯罪,则通常在24小时内可以回家,但若是公安机关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等进行的协助调查,往往涉及违法犯罪嫌疑人,经过48小时调查后,大部分会转送看守所。
一旦被警察扣留,当事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或朋友联系律师事务所,并向律师详细说明案情,以选择合适的律师进行委托,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如果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委托律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服务,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件进入起诉阶段之前,即收到起诉书之前,犯罪嫌疑人通常还不能立即聘请律师,在起诉阶段,嫌疑人才可以正式聘请律师,律师在实践中可能会面临来自公检法机关的压力,有时甚至遭遇非法限制自由,因此他们可能对与警方对抗持谨慎态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并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深入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法律明确指出,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警察会告知嫌疑人聘请和会见律师的权利,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还应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案件不得超过24小时,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必须在24小时内送往看守所,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在拘留期间,警察可能会不建议聘请律师,这可能是因为在此期间聘请的律师也必须在办案人员的陪同下才能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且需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可能无法在15天内见到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某些侦查人员可能认为律师的介入会带来不便,如频繁交换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这可能增加侦查工作的难度,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嫌疑人就有权聘请律师,建议尽快聘请律师,并对警察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