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拘留十五天是否允许探视,其具体规定取决于拘留的性质,以下为详细说明:若为刑事拘留,则家属不得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将被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此时家属是无权进行探视的,反之,若是行政拘留,则探视是被允许的。《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拘留所应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在行政拘留十五天期间,家属可以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通过提前预约进行探视,探视时,家属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但除此之外的任何物品均不得转交给被拘留人。
法律规定,不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拘留所都应确保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和会见权利,被拘留人需严格遵守拘留所的通信和会见管理规定。【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应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律师会见被刑拘的当事人,费用一般介于2000至5000元/次,具体收费标准取决于律师事务所的定价策略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以下为刑事辩护的收费标准:侦查阶段(公安):5000-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6000-10000元/件;审判阶段(法院):8000-25000元/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不超过标准上限的5倍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费用。
计时收费通常在200-3000元/小时,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律师费用可以在不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范围内协商确定。
1、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允许探视的,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确保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家属对犯罪嫌疑人产生不良影响或干扰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此期间不得会见。
2、在刑事拘留期间,除律师外,其他人员均不得探视,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外界干扰和妨碍。
3、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家属无法探望,只有待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转移到监狱服刑,家属才能进行探视,在此之前,家属只能委托律师在看守所进行会见。
1、律师可以探视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关于看守所的探视,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通常情况下,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期间,其亲友可以申请探视,但探视的具体规定因地区而异,不同看守所可能有不同的探视时间和次数限制。
2、亲属在嫌疑人被拘留后的24小时内,接到拘留通知后,可以申请探视,具体的探视时间需根据看守所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3、看守所通常在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时间,其余时间均可进行探视,未决犯不得探视,除律师外,不得接见任何人,已判决的罪犯可以探视,但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4、周六周日通常不是探视时间,探视权通常限于罪犯的近亲属或有亲密关系的人,向外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允许的,但必须经过检查后才能递送。
5、监狱在收监后五日内会发出通知书,家属收到后即可探望,但需携带身份证明及与服刑人员关系的证明,在判决生效前,除辩护律师外,一般禁止与其他人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