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丰富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亦称作精神权利,是作者基于其作品所享有的不可转让的、与个人身份紧密相关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人身权利还与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与作品紧密相关的人身利益相关,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些权利与作者的名誉和声誉息息相关,而非直接与作品的财产利益相关,署名权的存在,使得作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作品上署名,从而彰显其身份和地位。
而财产权利,又称经济权利,是与人身权利相对的,指的是作者及其传播者通过使用作品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这些权利允许作品以不同的形式传播,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著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 :
财产权 :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权利归属 :人身权利通常只能由作者或原始著作权主体拥有,而财产权利不仅可以由作者或原始著作权主体拥有,还可以由继受主体(如继承人、受赠人等)拥有。
保护期限 :除发表权外,人身权利通常在作者终身享有,没有时间限制;而财产权利通常具有明确的保护期限。
权利性质 :人身权利主要与作者的名誉和声誉相关,而财产权利主要与作品的利用和收益相关。
权利转让 :人身权利通常不可转让,而财产权利可以转让。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这些权利的保障,旨在维护作者的个人荣誉与权利,确保其作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