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请 :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并发出接收函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出接收函。
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接收函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
提出书面申请 :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缴费记录。
获取转移凭证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开具转移凭证。
办理转入手续 :携带转移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确认转移条件 :确认是否符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如年龄限制和缴费状态等。
开具缴费凭证 :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提出转移申请 :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医疗保险转移 :向转入地社保部门申请开具医保联系函,并将函件提交至原参保地社保部门进行转移。
携带接收函 :前往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将社保账户资金转到转入地。
电子社保卡转移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转移。
现场申请 :在转入地的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或街道事务所、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
准备材料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前往原工作地社保局开具缴费凭证。
提交材料 :将缴费凭证送至新参保地社保局,并办理转入手续。
等待转移完成 :原参保地社保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工作地后,携带转移材料到新工作地社保局办理接续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异地跨省社保的转移,确保您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