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以下是对该制度的深入剖析,旨在揭示其确保资金高效管理、合理使用的核心要点。
为了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合法性,实施绩效工资的经费已被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这一举措不仅为学校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更彰显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深切关怀,在财务管理方面,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级政策,坚决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书杂费等费用,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行为,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学校需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以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第四十四条规定,学校食堂财务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每一笔资金都透明、可追溯。
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所需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遵循县为主、省级统筹、中央支持的原则,县级财政需首先确保资金到位,优先保障这些学校的经费需求,省级财政需强化责任,加强经费整合,尤其是对中西部及东部财力不足的农村学校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以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保障教师待遇,提高教育质量。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章详细规定了支出管理,旨在规范学校资金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第一章明确指出,支出是指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二章详细列举了支出的分类,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及其他支出,为学校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在实施绩效工资方面,校长绩效工资由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实施绩效工资后,班主任津贴并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分设,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离休和退休生活补贴,标准由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学校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特岗教师绩效工资参照实施,确保了教师待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方面,相关政策保留了并规范了改革性补贴,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教师津贴补贴由学校统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绩效工资无关,绩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需确保资金到位,严禁乱收费,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绩效工资专款专用,以银行卡形式发放,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同样,学校所需实施绩效工资的经费被纳入了区级财政预算,确保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合法性,财务管理方面,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书杂费等费用,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行为,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八章财务管理
2012年5月23日,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部门以教财〔2012〕2号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暂行办法》分总则、基本要求、人员管理、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食品供应、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10章60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八章财务管理详细规定了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建立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专账核算、营养改善资金收支台账等,确保了食堂财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教育、财政部门需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建立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门或兼职财会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学校食堂财务应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账核算,营养改善资金收支需设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明确核算主体,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章支出管理
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为结转和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指当年预算工作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需单独反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需遵循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确保了学校财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章主要围绕支出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旨在规范学校资金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第一章明确指出,支出是指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二章详细列举了支出的分类,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及其他支出,为学校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确保资产信息完整,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建工程是指尚未完工但已发生必要支出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财务决算并交付使用,第五十条规定,在建工程应单独核算,反映实际支出,确保了学校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设置了5个支出类科目: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事业支出”核算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为学校财务核算提供了详细的分类和标准。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要求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确保了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一条为规范市直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同)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XX〕2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佛山市顺德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在佛山市顺德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对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确保了绩效工资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的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确保了教师待遇的公平性。
为了保障教育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财务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这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教育系统的信任,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在此基础上,学校还需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体现了对农村教育的关爱和支持。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所需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遵循县为主、省级统筹、中央支持的原则,县级财政需首先确保资金到位,优先保障这些学校的经费需求,省级财政需强化责任,加强经费整合,尤其是对中西部及东部财力不足的农村学校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以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保障教师待遇,提高教育质量。
经费保障: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政府根据财力状况提供支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乱收费和私自发放津贴补贴,组织实施:省级至县级政府需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备上级部门,各相关部门需协调配合,确保平稳实施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政府应优先保障,学校财务管理需严格执行免学杂费规定,严禁乱收费,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实施方案的实施与监督:各地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上级批准,同时与其他教育改革工作协同推进,确保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