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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探索清算、重整与和解三程序,首案呼勇成为全国首个破产人
发布时间:2025/04/24 作者:国樽律所

在深圳市,个人破产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改革措施,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自然人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难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形。

该条例共提供了清算、重整与和解三类程序,以满足不同情况的债务人需求,梁某某案成为了个人破产重整的首个案例,呼勇则是个人破产清算的首个破产人,深圳中院在10月裁定的首宗个人破产和解案件,标志着深圳个人破产制度已全面展开,涵盖了三种程序的实践探索。

申请个人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连续参加深圳社会保险满三年,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自然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个人破产申请需符合“诚实而不幸”的标准,因经营失败、生活消费、疾病等原因导致债务清偿能力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因违法经营或过度消费导致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自然人,不适用个人破产制度,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教授认为,深圳成立破产事务管理署这一创新之举,对于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破产案件办理的司法和行政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具有开创意义,同日,我国首个“个人破产一体化平台”——“破茧”综合应用系统上线运行。

此次事件不仅标志着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践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揭示了破产制度对个人债务重组与再生活动的积极影响,在深圳申请个人破产的流程与注意事项,不仅关系到债务人权益的保护,也涉及债权人利益的平衡,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与程序,对于妥善处理债务纠纷、实现债务人经济再生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也能申请破产欠下的债还用还吗

个人破产案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经指定也可管辖,债务人需提交破产申请书、收入状况、财产清单、债权债务清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债务还需要偿还吗?债务偿还方式依据法院评估结果分为清算、重整、和解。

个人可以申请破产,但是否能成功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至于欠的网贷和信用卡款项,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偿还的,以下是具体说明:破产申请:个人在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申请个人破产,破产程序对申请者有一定要求,包括债务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真实无力偿还等。

申请个人破产后欠的钱仍然要还,个人破产是指自然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通过和解程序、债务清理计划等进行债务调整与清偿,并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其未能清偿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债务予以豁免的法律制度。

目前在中国,没有申请个人破产的规定,只有企业破产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破产,欠的债务也不是就全部不用还了,要将企业的所有财产清理登记,然后分配给债权人、偿还税款等,不能申请个人破产,欠银行的钱还是要还的。

个人可以申请破产,但并不意味着网贷和信用卡的欠款就不用还了,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将根据个人资产和收入情况,制定还款计划或者进行资产清算,以偿还债务。

在深圳怎么申请个人破产

在深圳经济特区申请个人破产的个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在该特区居住,并连续三年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的自然人,由于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导致无法偿还债务,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法律还没有出台破产法,个别省市出台一些规范,比如深圳个人要申请破产,首先要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然后递交相关材料,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法,有企业破产法,企业法人被纳入破产法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当自然人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深圳个人破产申请条件如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偿还能力,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有两个,第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债务人没有能力继续偿还债务、债务人在未来长期或者可预见的长时间无法还清债务等等,需要注意,债务人有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以及未来长期是否能偿还债务由法院判决,不由债务人决定,第二是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清偿能力。

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如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申请人申请个人破产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明确的无力偿还债务特征,无法凭借自身资产、信誉或技能偿还债务;债务形成须依据合法理由,例如合理贷款、有效合同等;诚信为本,不得有转移财产、恶意逃债等不当行为。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法律分析: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深圳正式施行个人破产条例是什么个人破产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在深圳地区实施,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为了规范个人破产程序,合理调整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在没有任何还款能力以及与债主无法和解协商的情况下,可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依照法定破产程序,个人破产并不等于不还钱,只是在保留其必要生活费用后,制定财产方案,使其更好的履行债务,在三年考察期届满后,可以申请免除债务。

个人破产主要适用于在深圳特区居住并连续三年参加社保的自然人,当他们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考虑进行破产清算,这意味着,对于因合理生产经营或生活开销导致的债务困境,个人破产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破产并非为过度消费或违法经营的债务人设计。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有两个,第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债务人没有能力继续偿还债务、债务人在未来长期或者可预见的长时间无法还清债务等等,需要注意,债务人有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以及未来长期是否能偿还债务由法院判决,不由债务人决定,第二是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清偿能力。

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无法通过财产、信用或能力等方式偿还债务。 债务人无法清偿的是已到期的、债权人已要求清偿的债务。 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持续不能清偿。 不能清偿的债务不仅限于金钱债务。

个人可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目前在中国内地,只有企业破产法,至今没有建立自然人个人破产保护制度,在我国香港则建立了个人破产保护制度。

申请人申请个人破产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明确的无力偿还债务特征,无法凭借自身资产、信誉或技能偿还债务;债务形成须依据合法理由,例如合理贷款、有效合同等;诚信为本,不得有转移财产、恶意逃债等不当行为。

全国首个破产人在深圳产生个人破产制度有三种破产程序

条例共提供了清算、重整与和解三类程序,供不同情况的债务人适用,具体而言,梁某某案属于个人破产重整首案,呼勇是个人破产清算首案所对应的破产人,再加上深圳中院10月裁定的首宗个人破产和解案件,深圳个人破产制度已集齐三种程序的实践探索。

法院作出的相关决定,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呼某将进入免责考察期,考察期内,呼某需接受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监督,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个人破产申请流程主要包括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法院审查、债权人会议以及破产宣告等环节,准备申请材料 个人破产申请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的申请材料,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第一例破产人在我们国家,一开始没有个人破产的条例,只有企业法人才能申请,随着时代的发展,个人破产被允许存在,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不用还债,深圳地区的一名男子,就申请了个人破产清算,并且通过了审核。

债务清理与债权人权益保障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置,并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债务,条例也注重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公平对待,破产免责与信用修复 在完成债务清理后,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可以获得破产免责,免除其剩余债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呼勇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责考察期,成为全国首个破产人,个人破产制度是指当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和以后应尽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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