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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温州土地到期续费全解析,流程、费用与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4 作者:国樽律所

了解续费流程与费用构成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续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关于温州土地到期续费的相关信息,我们将详细解析续费流程、费用构成以及相关政策。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即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二是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三是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我国对不同类型的用地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仓储用地为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需要注意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可以申请续期,续期后的使用年限与原使用年限相加,但最长不得超过70年。

对于续期问题,杨立新教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对于不够70年的土地,到期后必须续期至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

在具体操作上,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对于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续期的,房子的所有人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若该土地没有特殊变动,则能成功续期,如果没有办理续期或是国家要求收回土地的,会补偿一定的金额。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国土部明确答复及处理办法

针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于23日公布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过渡性办法,即“两不、一正常”,所谓“两不”,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相关部门也不收取费用;“一正常”,即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具体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后,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续期手续;二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三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会收回,法律规定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就无偿收回住宅房,也不会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向住宅房的使用人再次收取土地出让金,但需要补缴。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政策:解析续期流程与费用

在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政策如下:一是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二是温州属于城镇使用土地,如果是房屋土地的20年使用权到期,可以由房屋权属所有人集体联名提出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按照实际情形补交土地出让金;三是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市民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避免买亏。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二是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是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处理办法与注意事项

对于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处理办法和注意事项:一是地使用证过期的办理方式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是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三是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后政府不会直接收回,政府如果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要收回该块土地,在收回土地的同时也要依法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四是针对温州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后回复,对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处理。

通过以上对温州土地到期续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政策以及温州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解析,相信大家对土地使用权的续费流程、费用构成以及相关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过程中,市民应注意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合理规避风险,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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