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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民法典视角下质保金、律师费及技术服务合同全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23 作者:国樽律所

一、法律主观与质保金规定

在我国的民法典中,对于质保金的具体数额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建设部出台的格式合同中,对质保金的比例作出了规定,即工程总造价的5%,这一比例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义务对所建工程进行维修,若施工单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建设单位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

二、乙方后期律师费的支付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将在甲方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之日起,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后的3日内支付。

三、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与界定

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期限由双方自主商榷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基于各自掌握的技术知识,用以解决具体技术难题而达成的协议,此类合同不包括承揽与建筑工程在内。

四、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全过程专业法律服务

鉴于甲方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的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乙方需指派既熟悉房地产行业,又熟悉工程建设行业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确保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合法,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服务合同的性质与利益冲突处理

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其性质是以服务为标准,不同服务合同的区别在于其内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

一、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

专项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及代写各类诉讼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以及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律师还需出具法律意见书,对相关事实及行为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二、参与经济活动与诉讼活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服务

诉讼法律服务是专项法律服务中最为常见的一类,涉及民事纠纷、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各个领域,律师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帮助客户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纠纷。

技术服务合同是否需约定期限

一、技术服务合同的期限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订立时,需明确合同有效期,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服务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技术服务合同分为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生效时间

技术服务合同生效时间通常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若双方未约定具体时间,则此时间即为生效时刻,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可能取决于附加条件的达成,合同终止标准通常为合同义务完成。

三、技术服务合同的保密期限

公司之间技术服务合同保密期限一般规定为两年,具体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保密协议应包括双方身份信息、正在进行的业务项目、商业秘密、秘密来源、保密义务、例外约定、返还信息、保密期限、争议解决、其他约定等内容。

服务类合同质保金比例

一、质保金的扣除比例

质保金的扣除比例通常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几至十几不等,具体比例视合同内容而定,质保金旨在确保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质保金的规范规定

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质保金的规范规定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这一比例旨在平衡双方的利益,既能保证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又不会造成过大的资金压力。

三、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即质保金,一般由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比例一般不超过3%。

项目开发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

一、项目开发协议书

发包人与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乙方及受聘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三、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全过程专业法律服务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既熟悉房地产行业,又熟悉工程建设行业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

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服务合同的性质

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其性质是以服务为标准,不同服务合同的区别在于其内容。

二、服务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

服务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服务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劳务合同则是指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服务合同的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因服务合同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法律服务合同

一、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但技术服务合同是有名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完成工作成果,而对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

二、法律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

法律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包括: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文本框架性协议;由一方起草文本,交于对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然后交由对方进行审查修改;签字盖章阶段一般由一方签字盖章,送交另一方,进行最后的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三、律师签订协议的目的

律师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律师和委托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种协议通常被称为委托协议或法律服务合同,委托协议是律师和委托人之间达成的约定,明确双方的服务关系、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费用计算等关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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