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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度解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原则及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5/04/23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效率和公正性,以下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

我们要明确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其管辖权遵循专属管辖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这意味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的纠纷,其管辖权归属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严格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旦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或某个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选择诉讼解决,还可以具体约定履行地、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确定

在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不动产纠纷原则: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合同约定原则:一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是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民事法院,如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就应该选择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

3、专属管辖原则:建设工程专属管辖,是指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这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合同纠纷,通过专属管辖,能够确保案件处理的专业性和效率性,减少因地域差异带来的不便。

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五、案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较为复杂,以下是一起典型的案例: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住宅楼,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后因工程款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于住宅楼位于该市,本案的管辖法院为该市人民法院。

六、律师建议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建议当事人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以避免日后产生管辖权争议。

2、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处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管辖原则,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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