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个人/企业刑事/新闻详情
刑事申诉需要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发布时间:2023/11/21 作者:刑事律师

被告人王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逮捕,经过调查和审判,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犯有职务侵占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与该被告人的公司其他事件的披露,关键证据开始出现疑点,同时可能存在其他人员涉及该案犯罪的情形,王某的家属及辩护律师均认为原判存在重大错误。

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申诉请求,并附上新证据,证明原判中的关键证据存在不完整或者能够推翻的情形。

多次申诉后,案件得到高级法院的注意,并在明确关键证人的虚假证词后,决定重新审理该案。经审理,原先视为罪犯的王某被确认为无罪获释。

刑事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救济权利,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通过刑事申诉,可以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

关于刑事申诉的提起时间限制等问题,国樽律所郝琳琳律师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说明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刑事申诉的提起的时间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不服的,在刑罚执行完毕二年内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刑事案件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各级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的,依据具体情况是否受理。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