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领域/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全方位解析,民爆安全管理策略与实施细节保障公共安全
发布时间:2025/04/23 作者:国樽律所

如何加强民爆安全管理工作

在现代社会,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民爆物品,如炸药、雷管等,若管理不善,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以下是如何加强民爆安全管理工作的详细探讨。

1、民爆物品材料的管理

民爆物品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保管,这些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严格培训与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上岗,库房的贮存量应严格控制在设计容量之内,以防止超量储存带来的安全隐患,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保持清洁无杂物,确保干燥通风,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防止因环境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民爆安全意识

民爆管理的核心在于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为了实现民爆安全,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重视风险控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一项规定的落实,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民爆安全意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通过案例分析提高公众的警觉性。

3、民爆物品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民爆物品建设项目的验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项目的现场核查工作,对于新申请许可或原有许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国家对民爆物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实施严格管理,未通过验收的企业,各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

4、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为了加强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应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民爆物品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2、规范运输和装卸过程

在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严格法律分析和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严格涉爆单位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严格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动态管控,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管理,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动态监管,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末端管控。

4、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

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

民爆管理核心是什么

1、民爆物品的定义和管理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实行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名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

2、民爆物品管理的法律依据

民爆物品的管理,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依法管理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包括《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3、民爆大队的职责

民爆大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物品进行严格管理,首要任务是监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以及放射性物质等,确保其合规储存和使用。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管理办法

1、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制定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2、民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要求

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3、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管。

4、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民爆物品管理条例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

5、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

爆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瓦斯隧道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

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2、危险作业的审批和实施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本制度,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现场状况,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的危险作业实施方案,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3、井下爆破作业的规定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所有从事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必须持证(爆破证和安全资格证)上岗,入井前,爆破工必须对自己领用的炮器、便携仪等进行认真检查,保证仪器灵敏可靠。

4、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所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制度,进行危险作业前,单位需对现场进行全面分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由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给安环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审批,吊装作业时,作业单位应至少安排一名现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