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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土地行政侵权诉讼时效规定详解,维权关键与时效限制
发布时间:2025/04/22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土地行政侵权诉讼的时效规定旨在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下是关于土地行政侵权诉讼时效规定的详细解析。

第一部分: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

1、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于不动产相关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2、诉讼时效超过20年,胜诉难度较大,尽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提起诉讼,但胜诉难度较大,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将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土地被占用时,权利人可向派出所报案,若侵占土地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在土地确权过程中,若发现被侵占,同样可依法维权。

3、农村土地纠纷诉讼时效,若涉及民事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若涉及行政侵权,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不动产案件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超过五年后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部分:不同类型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1、农村土地纠纷诉讼时效,发生农村土地纠纷进行行政诉讼的时效规定是六个月,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

2、侵占土地的诉讼时效,地役权侵害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范畴,依从普通诉讼时效制度,即诉讼期限设定为三年,该时效从受害方知晓或应该得知权益受损及责任者之日开始计算,若受害方权益损害之始已过二十年后,赔偿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如存在例外情形,法院可依据受害方申请予以延长。

3、农村土地侵权诉讼时效,农村土地侵权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一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条文,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此规定适用于所有民事纠纷,针对权利人知悉或应知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计算。

第三部分:土地占用20年后的诉讼时效

1、土地占用20年还能起诉吗?土地占用20年是否能起诉,需视情况而定,如果侵权行为一直继续,那么诉讼时效就尚不起算,直至侵权行为终了,土地属于物权,在物权保护上也不适用诉讼时效,如果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土地所有权的争议,因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有规定,超过20年的,一般会认定土地属于现使用者所有。

2、物权保护方面,不适用诉讼时效,即使土地被占用超过20年,仍在诉讼时效保护期内,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土地所有权争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定,超过20年的,一般会认定土地属于现使用者所有,对于土地权属争议,需要先经过政府处理,然后才能提起诉讼。

第四部分: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时效的认定

1、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为不动产相关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2、土地确权纠纷诉讼时效,土地确权纠纷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一方主张所有权但未提供相应权属证明的,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

3、诉讼时效的认定,针对已经经过司法复议程序后的事项,当事人具有十五天的法定诉讼时效;而如果未曾经历过复议程序的争议事项,则当事人需在六个月的时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4、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属给付之诉,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土地确权行政方面的行为,还是一些民事方面的行为,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都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对于土地确权行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

土地行政侵权诉讼时效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时维权,避免因时效问题而失去胜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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