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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化妆品召回,安全标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
发布时间:2025/04/22 作者:国樽律所

<p>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过程中,产品召回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产品召回的标准,即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是启动召回程序的基础,根据《关于人身伤亡的产品责任的欧洲公约》,如果产品在所有相关情况下未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保障,那么该产品就被视为存在缺陷,这意味着,一旦产品未能达到预期的安全标准,它就应当被召回,以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

<p>在化妆品领域,为了确保缺陷化妆品的召回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化妆品生产者必须严格遵守生产批号标识和生产记录的规范,一旦发现某个批次的产品在留样检测中不合格,或者存在使用上的缺陷,即使产品已经交付或物权发生转移,生产者也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p>化妆品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为工艺问题或原料问题导致质量不达标,这些产品同样需要被召回,企业可能会主动采取召回措施,或者监管部门会要求企业进行召回,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尤其是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须及时召回。

化妆品召回有哪些

<p>在近期,广东药监局发布的2020年最后一期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显示,全省共有249批次化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达到八批次,不少知名品牌如水密码、施华蔻等也出现在名单上,水密码的两批次洁面乳重金属检出值超标,这引发了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关注。

<p>为了防止有缺陷的批次漏网,产品召回的信息必须详尽,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批次、生产日期,以及召回原因和分销地区,这有助于消费者快速识别受影响的产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p>监管部门已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这些不合格产品,并要求相关生产(代理)企业采取措施召回已上市的产品,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整个化妆品市场的负责。

<p>化妆品作为女性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市场的庞大也带来了众多的选择,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最后一期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在抽取的249批次产品中,有8批次不合格,这再次提醒我们,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

<p>对于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及上市销售,并对已上市的产品进行召回,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应注意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避免误饮误食,确保使用安全,如发现有类似情况的化妆品,可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p>化妆品召回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召回,如成分不合格或含有有害成分,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相关部门会进行召回,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防止问题化妆品进一步流通。

产品召回的缺陷认定

<p>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质量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46条,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如果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则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p>《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对产品质量负责,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在发现严重缺陷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威胁时,须报告并采取措施,现行法规通常在产品造成伤害后才介入,消费者在面对质量问题或不合格产品时,主要通过司法途径向销售者或制造商索赔。

<p>产品召回的标准即确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问题,缺陷是产品被召回的基础。《关于人身伤亡的产品责任的欧洲公约》认为,“考虑了包括介绍产品在内的所有情况后,若产品未给人们提供有权期待的安全”则该产品存在缺陷。

<p>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目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还有日本、韩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国际上对于产品缺陷的认定主要为:《关于人身伤亡的产品责任的欧洲公约》规定,“考虑了包括介绍产品在内的所有情况后,若产品未给人们提供有权期待的安全,则该产品存在缺陷。

<p>产品包装和标识警告欠缺是认定为有缺陷产品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产品没有任何中文说明警示标识,不能指明生产者,且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可认定为有缺陷产品,汽车自燃如果在整车质量担保期内的汽车在正常停驶状态下自燃,可推定为自身缺陷造成,生产者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什么是缺陷化妆品召回制度

<p>召回制度是针对已经流入市场的缺陷产品而建立的,所谓缺陷产品,是指因产品设计上的失误或生产线某环节上出现的错误而产生的,大批量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或危害环境的产品。

<p>相关执法部门建议,建立和完善化妆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这包括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产品安全跟踪与追溯制度、化妆品标准制度、缺陷化妆品召回制度、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

<p>缺陷化妆品召回制度是指对产品生产、检验进行标识,识别不同类产品、不同规格、不同包装及检验时间的产品,及时阻止不良产品流入到消费者手中或阻止不良产品给消费者持续带来可能存在的不良效果。

<p>明确化妆品生产者以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投放市场,对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这包括在生产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不良反应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的义务,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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