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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借名买房,规避限购风险与法律风险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21 作者:国樽律所

房子究竟归谁所有

在房地产市场,由于限购政策的实施,许多人不得不采取借用他人名义来购买房产,这类人群往往以炒房团为主,他们通过购买多套房产,待价格上涨后再出售,从中赚取差价,所谓的借名买房,实际上是指房子的实际出资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借用他人的名义来购买房子,并使用他人的名义来登记房屋所有权,在这种交易中,房子是由出资人实际购买的,而借名的人仅仅是在法律上作为登记的购房人。

1. 借名买房的本质与法律关系

借名买房的本质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在这种关系中,房屋的实际出资人被称为事实购房人或真正购房人,而被借名的人则被称为登记购房人,尽管名义上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实际上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实际出资人。

2.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尽管借名买房可以规避限购政策,但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登记的姓名具有推定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登记的姓名即为物权人,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登记购房人可能会主张房屋的所有权。

借名买房: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1. 法律对借名买房的界定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归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出资人,这是基于民法中的自愿原则与公平原则,借名人和名义人达成借名买房合意后,如果借名人实际支付了房款,那么就以出资行为履行了借名买房合同,房屋归借名人所有符合公平原则。

2. 实务操作中的难点

在实际操作中,借名人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成借名买房合意,二是实际出资购买房屋,如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借名人才能最终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3. 法律专家的解读

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的李国华律师指出,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这意味着,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贷款买房:用别人名我还贷款,房子归属权属于谁

1. 贷款买房的登记问题

在贷款买房的情况下,如果使用别人的名义贷款,但还款人却是自己,那么房子的归属权属于谁呢?答案是,除非你想把房子也放在别人名下,否则房证名字必须和贷款名字一致,即使共有产权,也需要所有产权人共同办理贷款手续。

2.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果房贷由别人还,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房子归房产登记人所有。

3. 房贷未还清前的房产证管理

在房贷未还清前,房产证一般由买房者持有,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不需要房产证放在银行。

借用他人名义购房:是否可行,房屋归属权归谁

1. 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合法性

法律分析表明,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在原则上是可以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他人的名字,在法律规定上,该房屋就是登记人的房产,由于我国实行购房实名制,即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所有权人保持一致,在确立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时,我国采用不动产登记主义。

2. 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风险

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共道德,这种行为就是被允许的,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实际产权人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3. 借名买房的具体操作与风险防范

在实际操作中,借名买房需要明确房产的具体性质,还要清楚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的行为,是否存在规避国家政策性规定的情形,最高院关于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是双方可以约定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他人的名下,但是借名人享有房屋的权益,在进行具体操作时,都是以出借人的名义进行操作,但如果在这中间如产生了其他的利益问题,导致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况,要除外。

借名买房虽然可以规避限购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在考虑借名买房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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