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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浙江省工伤赔偿金标准详解,伤残程度与赔偿金额全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21 作者:国樽律所

在浙江省,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来确定的,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法律分析

根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鉴定原则规定,鉴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

二、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三、赔偿金构成

伤残评残后,伤者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赔偿金为32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四、工伤赔偿项目

浙江省2023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生活护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五、法律分析

浙江省三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伤残补助金:二十三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0%

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浙江省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

七、最新伤残赔偿标准

1、八级伤残:当事人工资×11个月

2、九级伤残:当事人工资×9个月

3、十级伤残:当事人工资×7个月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包括:

造成一般伤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食宿费

八、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浙江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如下:

按伤残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具体数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九、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对于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金,计算为1602880元,与去年的数据相比,浙江省的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最高涨幅达69080元,宁波市2024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也有所上涨。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1、根据宁波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十级伤残的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六个月的工资,若员工没有参加社保,则此费用由公司支付,具体赔偿基数为2551元,这意味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总额约为15306元。

2、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3、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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