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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深圳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政策详解,非户籍人员福利与申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4/21 作者:国樽律所

一、深圳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领取政策

在深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与广东省内其他城市有所不同,根据深圳的失业保险政策,非广东省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广东省内的户籍失业人员则不能。

(一)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一次性领取

深圳的所有单位都被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失业保险金将按照深圳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对于非户籍(广东省)失业人员,他们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为他们在离开深圳时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经济支持。

(二)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的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与期限

(一)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对应的金额;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二)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一)申领条件

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所需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办流程

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2、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四、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领取

(一)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可以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二)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三)非广东省户籍劳动者的一次性领取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出台,非广东户籍劳动者失业后,如果离开广东,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深圳失业保险金的具体金额

(一)领取金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具体数额

深圳失业者每月可获得约2124元的失业金,最多可领取24个月,这一数额是基于深圳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2360元计算得出的,即最低工资的90%。

六、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申领条件

(一)缴费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自愿中断就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失业登记与求职要求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七、总结

深圳的失业保险金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支持,对于非广东省户籍的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政策更是为他们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选择,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希望本文的详细解析能够帮助到需要了解这一政策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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