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详解
成都市作为西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不仅关系到当地失业人员的生计,也体现了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以下是对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信息,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与累计缴费时间密切相关,具体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需要注意的是,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计算方法
成都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计算是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具体数额因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因素而异。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在成都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四、成都市各区县失业保险金标准
成都市各区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以下是一些典型区域的标准: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73元。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每人每月980元。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每人每月875元。
五、成都市失业补助金
成都市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为非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及同时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
六、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在成都市,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缴费满一年及以上。
失业前已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前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
按照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成都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计算方法、领取期限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其生活压力,随着成都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待遇也在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