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法律领域中,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的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和不公平性,法律赋予受胁迫方一定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胁迫手段与撤销权
当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种撤销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手段,旨在保护受胁迫方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的损害。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一旦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它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大误解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因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2、欺诈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因被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
3、被胁迫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乘人之危民事法律行为:指相对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其利益的行为。
胁迫手段的具体表现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
1、威胁生命健康:以给公民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要挟。
2、威胁法人荣誉、名誉、财产: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要挟。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主观方面要求受胁迫方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确实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客观方面要求存在胁迫行为,且该行为具有违法性。
因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是怎样的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具有可撤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胁迫行为的构成要件
构成胁迫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胁迫者具有故意。
2、实施非法的胁迫行为。
3、被胁迫者因胁迫而违背真实意愿。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受胁迫的民事行为属于什么的民事行为受胁迫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三)项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亦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在于:胁迫一方具体实施了胁迫行为,胁迫一方的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受胁迫一方在胁迫之下进行了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四种情形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四种情形包括:
1、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2、欺诈:指行为人因被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
3、胁迫:指行为人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乘人之危:指相对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其利益的行为。
简述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重大误解:行为人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2、欺诈:行为人因被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
3、胁迫:行为人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乘人之危:相对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其利益的行为。
胁迫是可撤销还是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这意味着,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四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1、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2、欺诈:指行为人因被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
3、胁迫:指行为人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乘人之危:指相对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其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