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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合作社公益金提取与盈余分配会计处理全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20 作者:国樽律所

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中,公益金的提取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公益金是合作社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专项资金,以下是合作社提取公益金会计分录的详细解析。

1、提取公益金的会计分录:

当合作社决定提取公益金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提取比例为5%至10%),贷记“盈余公积公益金”。

如果合作社的净利润为100万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公益金,则会计分录为: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10万元,贷记“盈余公积公益金”10万元。

2、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当合作社出现亏损时,可以使用盈余公积进行弥补,会计分录为:借记“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如果合作社亏损了20万元,可以使用盈余公积进行弥补,则会计分录为:借记“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0万元,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20万元。

3、使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当合作社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使用盈余公积进行转增,会计分录为:借记“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贷记“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转入”。

如果合作社决定将盈余公积中的10万元用于转增资本,则会计分录为:借记“盈余公积转增资本”10万元,贷记“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转入”10万元。

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会计处理

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会计处理方法。

1、提取三金:

根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首先按比例(如20%)提取三金(公积金、风险金和公益金)。

会计分录为: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三金”,贷记“盈余公积三金”。

2、分配可分配盈余:

剩下的可分配盈余再分别按照交易量和出资额(股份)进行分配。

会计分录为:借记“盈余公积可分配盈余”,贷记“利润分配可分配盈余”。

3、按交易量分配:

原则上按交易量分配的比例不能低于60%。

会计分录为:借记“利润分配按交易量分配”,贷记“利润分配可分配盈余”。

4、按股金分红:

按股金分红的比例由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规定。

会计分录为:借记“利润分配按股金分红”,贷记“利润分配可分配盈余”。

通过以上会计处理,合作社可以有效地管理盈余分配,确保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稳定,同时也能更好地服务于合作社的成员和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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