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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构建完整刑法体系的三大支柱
发布时间:2025/04/20 作者:国樽律所

在探讨单行刑法与刑法总则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刑法典与狭义刑法的区别,狭义刑法特指系统地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广义刑法则不仅包括刑法典,还包括刑法典以外的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刑法典是刑法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它与其他刑事单行法规和附属刑法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刑法体系。

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附属刑法则是从立法体例上对刑法所作的一种分类,它通常出现在非刑事法律如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规中。

单行刑法与刑法总则的关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刑法管辖权的调整,二是对新增量刑情节的规定,三是对累犯定义的修正,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都是对刑法典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的法律形式,它们与刑法典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在三者之间的关系中,对刑法典进行局部修改补充的决定或补充规定被理论称为单行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被认为是附属刑法,刑法由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组成,不仅仅局限于刑法典的内容。

单行刑法是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刑法典之外,为补充、修改刑法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法规范,刑法修正案与《刑法》同等,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

刑法总则适用于单行刑法吗

刑法总则是刑法体系中的基本原理和规则,它适用于所有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单行刑法,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刑法总则规定了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的一般原则,如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等,这些原则对于单行刑法同样适用,因为单行刑法是在刑法总则的基础上对特定犯罪进行规定和处罚。

刑法除总则编和分则编外,第三部分为附则,刑法附则部分仅一个条文,即刑法第452条,该条的内容一是规定修订后的刑法典开始施行的日期;二是规定修订后的刑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宣布在修订刑法典生效后某些单行刑法的废止以及某些单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的内容之失效。

附属刑法与“单一刑法”相对,是指从立法体例上对刑法所作的一种分类,它是指民商、经济、行政等非刑事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刑法规范的总称,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附属刑法适用刑法典总则规定的一般原则,附属刑法与单一刑法具有同等的效力,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的存在,体现了我国刑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什么是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在我国,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的定义有别,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针对刑法规范的局部补充、修订或废止,所制定的独立规范性法律文件,而附属刑法是指在非刑事法律如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规中,所包含的刑法规范部分。

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目前的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附属刑法则是指从立法体例上对刑法所作的一种分类。

刑法典是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我国1979年颁布的经过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谓我国的刑法典,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对刑法典内容的修改,也属于刑法典的内容。

刑法渊源指的是刑法权产生的根据和刑法的表现形式,刑法渊源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直接渊源是指成文的刑法法规包括刑法、特别刑法、单行刑法法规、附属刑法;间接渊源一般指习惯、判例、解释、学说等。

刑法典是什么

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狭义刑法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刑法典是指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系统整理或重新制定的,确立为一定体系的刑事法律文件,它通常包括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规定了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的一般原则,而分则详细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和相应的刑罚。

我国1979年颁布的经过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谓我国的刑法典,刑法修正案是立法者对其原刑法规范的修订,修订后的刑法典内容涵盖修正案所做的内容变更。

刑法典是一个国家刑事方面的实体或者程序两方面的专门法律,比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是立法者对其原刑法规范的修订,修订后的刑法典内容涵盖修正案所做的内容变更。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民法典和刑法典在适用范围、目的、内容和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和应用这些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非常重要。

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有什么区别

单行刑法是最高立法机关在刑法典之外,为了完善刑法体系而发布的特定刑法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变化,中国立法者倾向于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即通过“刑法修正案”来补充和调整现行刑法,以适应新的犯罪形态和司法需求。

刑法典是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我国1979年颁布的经过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谓我国的刑法典,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对刑法典内容的修改,也属于刑法典的内容。

刑法修正案一般不认为是单行刑法,而认为是刑法的一部分,单行刑法是针对特定的事制定的刑事规范,涉及的范围很窄,行文风格和刑法典一样,中国只有一部单行刑法,关于外汇犯罪的,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的修订,现行刑法典修订十次了,行文是“将刑法某某条修改成……”或“在某某条之后增加一条”这样的语言。

刑法修正案有不同于单行刑法的特征:第一,刑法修正案在内容上是采用“增删法”直接而明确地对刑法典中有关条文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换;第二,刑法修正案由于是在不改变刑法典总条文数的前提下对刑法典进行修正,因而形式上与刑法典中被修改的有关条款是同一的。

什么是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应该是指国家以决定规定条理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或者是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关于禁毒的决定》等,只有在刑法不甚发达时,才有这样的单行刑法出现,随着我国刑法典在97年颁布,部分单行刑法被禁止了。

刑法典是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我国1979年颁布的经过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谓我国的刑法典,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对刑法典内容的修改,也属于刑法典的内容。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的刑法,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对刑法典进行局部修改补充的决定或补充规定,理论上称为单行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理论上称为附属刑法,广义刑法是由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组成的。

法律主观:还适用,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目前的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三者的定义不同,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附属刑法是指从立法体例上对刑法所作的一种分类。

在我国,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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