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登记制度及实际操作尚不完善,一些房屋登记机构在处理当事人变更申请时,往往不直接受理,而是要求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这一做法在当前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它允许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通过执行程序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的行为规范,若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或者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还可以予以罚款。
具体而言,当债务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所采取的措施范围不能超出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则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了规定,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针对老赖欠帐的条文吗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老赖欠账问题,我国法律设有相应的条文进行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当事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对于欠条问题,法律明确规定,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债主扣车虽然是违法的,但是只要没有故意砸烂车子,就违法不犯罪,扣车虽然违法,但是扣车有理,对付老赖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应与欠款人书面明确协商具体的还款时间,若欠款人到期未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妨害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可以罚款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妨害司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我国法律设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妨害司法执行的处罚标准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确定,如果行为人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对于妨害执行行为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妨害人民法院执行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妨害执行行为的表现形式非常多,比如转移、损毁已经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转移已经被冻结的财产等。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被强制执行应该如何办
当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债权人需遵循法院程序妥善处理,以下是一些应对措施:
1、了解法院的执行措施,当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法院可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这意味着,债务人在高消费行为上将受到限制。
2、面对民间借贷被强制执行的情况,您应冷静对待,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至关重要。
3、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法院可能会对其限制高消费,以防止其不当使用资产。
4、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强制执行后的情况,若债务人未履行判决书或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以确保债务得以清偿。
5、当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债权人需遵循法院程序妥善处理,债务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时,法院有权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以遏制其过度消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了规定。
具体而言,该条规定,对于那些在有履行判决和裁定能力的情况下,依然拒绝执行并情节严重者,应以“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刑法313条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刑事立案标准包括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抗拒执行的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第313条规定如下:倘若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与裁决具备强制执行的能力却人故意拒绝遵守,且此种行为属于严重点的情况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严厉惩罚;若情节极为恶劣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负担相应罚金。
协助执行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协助执行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所、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
2、协助执行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者个人都需要无条件的配合法院执行,如果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要求配合执行的,将会按照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
4、强制执行的规定有哪些?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最高院法官解读新民诉解释如何处理执行程序中的四大疑难问题
在执行程序中,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以下为最高院法官对新民诉解释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解读:
1、如果有确定的证据证明裁定错误,可以进行申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有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不可以申请再审,但是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中,如果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可以根据民诉法第16章规定的程序,申请再审,民法院作出的大部分裁定,不允许申请再审。
3、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4、其一,如所涉执行标的物为执行依据所指定的特定标的物时,案外人异议理由成立的,应报院长启动再审程序。
5、该规定明确了三个问题:一是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中应载明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二是执行依据不仅要有给付内容,而且给付内容应当明确;三是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特别强调了继续履行类法律文书中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内容,对于该条规定,有如下几个问题值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