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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严打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法律标准、罪行界定及法律责任全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20 作者:国樽律所

在当今社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军人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我国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立案标准。

1. 冒充军人身份或职称

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的行为,这包括假冒现役军人或武装警察的身份,或者使用虚假的军衔标志、军人证件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军人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2. 招摇撞骗行为

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是指以虚假的身份、荣誉、地位、职务等,骗取他人信任,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

3.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加重处罚的条件是情节严重,如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涉及金额巨大等。

4. 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敲诈勒索罪等有明显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条件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其构成条件如下:

1. 客体要件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行为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军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军队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军队的正常活动。

2. 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这通常包括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和实施欺骗活动,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或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

3. 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军队的形象和威信,仍然故意为之,以达到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4. 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及武装警察,行为人冒充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侵犯的是军队的合法权益。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军队形象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类犯罪给予了严厉打击,对于此类犯罪,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立案侦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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