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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伤残军人抚恤金冻结争议,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考量
发布时间:2025/04/20 作者:国樽律所

在探讨伤残军人的补贴是否可以冻结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伤残抚恤金是国家对于因公、因病等伤残的军人的一种特殊补偿,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不得冻结民政部门为残疾军人发放的抚恤金,这是因为抚恤金对于残疾军人而言,不仅是一笔经济补偿,更是一种具有深刻人身意义的补偿,它是对他们为国家、为人民付出的牺牲和贡献的一种认可和尊重,不能将其作为执行标的。

法定情况下,抚恤金的取消仅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当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可以中止其抚恤优待;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则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至于冻结、扣押,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是不允许的。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残疾军人的优抚金可能会被冻结,根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公安机关发布的通缉令,对具有中止抚恤情形的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并通知本人或其家属,这种情况下,优抚金的冻结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行法律程序。

退役伤残军人的抚恤金同样是其合法财产,法院在执行案件时有权冻结其账户存款,但在此过程中,法院应当考虑到伤残军人的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

需要强调的是,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可以冻结残疾军人的账户存款,但不可以冻结民政部门发放的抚恤金,如果残疾军人仍然在世,抚恤金作为具有人身意义的补偿金,不能作为执行标的,如果残疾军人已经去世,其家属作为继承人,抚恤金是国家或武装部分配给他们的补助,不属于死者所有。

如果伤残军人做担保人借款人不还会不会冻结伤残军人的补贴啊

当伤残军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借款时,借款人不还款,是否会冻结伤残军人的补贴呢?这涉及到法律、道德和人情等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伤残军人健在,其抚恤金作为具有人身意义的补偿金,不能作为执行标的,这意味着,即使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法院也不能冻结伤残军人的抚恤金。

如果伤残军人已经去世,其家属作为继承人,抚恤金则可能成为执行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法院可能会冻结抚恤金,用于偿还债务。

对于伤残军人而言,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以缓解经济压力,在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是财政全额贴息的,即免息,国家将贷款的利息以补贴形式支付给银行,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但需承担违约责任,且小额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

需要强调的是,伤残军人作为担保人,其责任和义务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伤残军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伤残军人优抚金法院能冻结吗

关于伤残军人优抚金是否可以被法院冻结的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如果当事人是重点优抚对象,可以申请解冻,如果当事人现在还不是重点优抚对象,但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也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根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可以冻结残疾军人的账户存款,但不可以冻结民政部门发放的抚恤金,如果残疾军人仍然在世,抚恤金作为具有人身意义的补偿金,不能作为执行标的,如果残疾军人已经去世,其家属作为继承人,抚恤金是国家或武装部分配给他们的补助,不属于死者所有。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权对残疾军人抚恤金进行取消的只有以下情况: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任何机关、银行和信用社对残疾军人采取冻结、封存的,都是违法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应当考虑到伤残军人的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残疾军人优抚金法院能冻结吗

关于残疾军人优抚金是否可以被法院冻结的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法院可以冻结残疾军人的账户存款(在案件执行中),但不可以冻结民政部门给残疾军人发放的抚恤金,如果这名军人还健在,抚恤金作为具有人身意义的补偿金是不能作为执行标的,如果这名军人已经去世,其家人作为继承人,抚恤金是国家或者武装部给予的补助,不属于死者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但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退役伤残军人的抚恤金也是其合法财产,法院有权冻结划扣,但在此过程中,法院应当考虑到伤残军人的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

需要强调的是,残疾军人优抚金法院能依法冻结,依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公安机关发布的通缉令,对具有中止抚恤情形的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并通知本人或其家属。

退役伤残军人的抚恤金法院有权冻结划扣吗

退役伤残军人的抚恤金是国家对其特殊贡献的一种补偿,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法院是否有权冻结划扣伤残军人的抚恤金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但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1、保留伤残军人生活必需费用: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当考虑到伤残军人的特殊情况,保留其生活必需费用。

2、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法院有权冻结残疾军人抚恤金,但需遵守上述原则。

退役伤残军人的抚恤金是其合法财产,法院有权冻结划扣,但在此过程中,法院应当考虑到伤残军人的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

需要强调的是,残疾军人抚恤金属于可强制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时需保留伤残军人生活必需部分,任何机关、银行和信用社对残疾军人采取冻结、封存的,都是违法行为。

在处理退役伤残军人的抚恤金问题时,法院应当在依法执行的同时,充分考虑伤残军人的特殊情况,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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