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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揭秘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哪些情况无法享受保障
发布时间:2025/04/20 作者:国樽律所

<p>在现代社会,失业保险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并非所有失业情况都能获得失业保险金的资助,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我们将详细解析在哪些情况下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社会保障机制。

因患病无法继续上班而主动申请辞职的情况,并不属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失业人员失去了工作,但由于其主动辞职,因此不会获得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被自动排除。

在法律层面,以下几种情况同样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个人自愿辞职;二是辞职后重新就业;三是失业保险未缴满一年的,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主要包括: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以及某些特殊情况,如果失业人员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由于个人原因拒绝接受工作介绍和培训,也将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因病无法工作能领失业保险吗

<p>在探讨因病无法工作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因病无法工作并不等同于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病不能工作领取失业金的具体流程如下:参保单位与工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工人有按限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交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备案。

法律分析表明,因病不能工作并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为:需具备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必须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因病辞职是不能拿失业金的,因为劳动法规定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如果是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缴费满一年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失业金,法律分析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待遇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什么情况

<p>【解析】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六是无正当理由。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主要包括: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以及某些特殊情况,如果失业人员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由于个人原因拒绝接受工作介绍和培训,也将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失业金在以下情况下会停止发放:失业人员找到工作;失业人员丧失了继续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失业人员放弃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被辞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必须符合一些基本条件,例如身体健康、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备工作能力并急于求职等。

离职后如不能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很可能是以下三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参保人主动离职,这种情况是拿不到失业保险金的;二是没有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按照社保法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三是失业人员重新找到了工作,意味着他们已经恢复了劳动关系,因此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如果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这是军人的职责,因此在服役期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会停止,如果失业人员移居国外,不再在中国境内居住,也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者,在此期间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政府指定机构提供的工作机会,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也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将停止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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