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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疫苗管理法明确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责任与监管
发布时间:2025/04/19 作者:国樽律所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身份界定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这一概念在《疫苗管理法》中有着明确的界定,根据法律的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那些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这些企业不仅承担着疫苗的生产任务,更是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

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疫苗管理法》强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必须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这里的“疫苗全生命周期”涵盖了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各个环节,这意味着,从疫苗的研发阶段开始,到疫苗最终被用于预防接种,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此次《疫苗管理法》的出台,还首次提出了疫苗“上市后管理”的概念,这也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责任所在,这意味着,疫苗上市后,持有人仍需对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持续监测,确保疫苗在上市后仍能保持良好的质量状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在《疫苗管理法》之前,我国已经实施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这一制度是指,药品的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律地位

根据《疫苗管理法》的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也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律属性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这些企业不仅拥有疫苗的生产权,更是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职责

根据《疫苗管理法》的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这意味着,持有人必须确保疫苗在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监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监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资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管,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疫苗上市后管理中责任主体是

疫苗上市后管理的原则

疫苗上市后管理,应当遵循伦理、科学、法治的要求,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疫苗上市后管理的法律依据

《疫苗管理法》对疫苗上市后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责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也将对疫苗上市后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疫苗审批流程

疫苗审批的机构

疫苗的审批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NMPA负责确保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对疫苗进行系统的评估和审批。

疫苗审批的时间

疫苗从申报到获批的时间,通常需要半年以上,新药从申报到获批需165至185个工作日,约5至5个月,已有标准的药品从申报到获批需145个工作日,约6个月,特殊药品及疫苗类则需60个工作日,即7个月。

疫苗审批的阶段

疫苗的审批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临床试验阶段,该阶段旨在评估疫苗在人体内是否安全并产生免疫反应,第二阶段是质量评估阶段,主要检测疫苗的成分、配方和制造过程等质量要素,第三阶段是功效评估阶段,通过临床试验评估疫苗的有效性,并判定疫苗是否适合上市销售。

疫苗审批的难点

疫苗的审批流程相对复杂,其中一个难点在于疫苗的安全性评估,由于疫苗是直接用于人体预防疾病的生物制品,其安全性要求极高,在疫苗审批过程中,必须对疫苗的安全性进行严格的评估。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是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其职责重大,在疫苗的研发、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各个环节,持有人都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也将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进行严格的监管,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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