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在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严格遵循《湖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第一章 总则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一章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了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工作职责
第二章详细阐述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与问责制,将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需建立完善消防通信指挥、战勤保障系统和灭火抢险救援区域协作机制,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 监督检查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章监督检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与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消防工作职责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建立执法档案,落实执法责任制。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一系列违反消防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违反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 大楼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大楼消防安全管理,湖北省实施了多项措施,注意天然气管道是否破损或漏气,使用后阀门应关闭和关紧,营业性餐厅、厨房、浴室的锅炉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和维护,大楼内部工程施工用火,须指定施工期间的负责人明确责任和范围。
第六章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旨在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保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得到贯彻。
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有力地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湖北省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