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民商诉讼与仲裁/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企业清算全流程解析,从成立清算组到注销登记的关键环节
发布时间:2025/04/19 作者:国樽律所

在企业的生命周期中,清算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清算工作涉及到众多环节,其目的是确保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得到合理处理,以下是清算工作的主要环节:

1. 破产财产的分配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应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 清算工作的法律程序

清算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根据清理的财产情况,制定清算方案。

分配财产:按照清算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3. 清算工作的具体环节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清算组根据清理的财产情况,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分配财产:按照清算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工作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清算工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 成立清算组

依法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接管公司

清算组接管公司后,应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权债务。

3. 设立清算账户

设立清算账户,用于存放公司财产和支付清算费用。

4.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 登记债权

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6.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7.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根据清理的财产情况,制定清算方案。

8. 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按照清算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9. 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10. 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的程序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 成立清算组

依法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接管公司。

2.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 接管公司债权债务

清算组接管公司债权债务。

4. 设立清算账户

设立清算账户,用于存放公司财产和支付清算费用。

5.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6. 登记债权

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7.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根据清理的财产情况,制定清算方案。

8. 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按照清算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9. 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10. 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1. 自行申请破产或债权人申请破产

企业自行申请破产或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

2. 破产受理

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确定破产管理人。

3. 破产公告

发布破产公告。

4. 财产清理

清算组织全面清理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以及债权与债务。

5. 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

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

6.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登记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登记。

7. 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8. 分配财产

按照方案分配财产。

9. 破产终结

破产清算结束后,办理破产企业注销手续。

清算公司的清算程序

清算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 成立清算组

依法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接管公司。

2. 接管公司

清算组接管公司后,应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权债务。

3. 设立清算账户

设立清算账户,用于存放公司财产和支付清算费用。

4.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 登记债权

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6.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7.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根据清理的财产情况,制定清算方案。

8. 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按照清算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9. 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10. 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