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能会发现被告人存在漏罪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漏罪,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成为司法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一、漏罪的处理原则1、先并后减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2、数罪并罚原则:对于漏罪,应当与原罪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二、漏罪的发现与处理流程1、发现漏罪: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存在漏罪的情况。
2、提出处理建议:法院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补充或者变更起诉的建议。
3、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对法院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
4、法院判决:如果检察院同意法院的建议,法院将依法对漏罪进行判决,如果检察院不同意,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起诉的犯罪事实审理判决。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对于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被告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甲还犯有盗窃罪,遂向检察院提出补充起诉的建议,检察院审查后,同意法院的建议,对甲的盗窃罪进行起诉,法院依法对甲的盗窃罪进行判决,并与原判决合并执行。
案例二:被告人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乙还犯有强奸罪,遂向检察院提出变更起诉的建议,检察院审查后,同意法院的建议,对乙的强奸罪进行起诉,法院依法对乙的强奸罪进行判决,并与原判决合并执行。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漏罪,应当依法进行处理,法院应当依法向检察院提出补充或者变更起诉的建议,检察院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起诉的犯罪事实进行判决,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