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继承纠纷发生后,涉及方可以自行协商,自愿地就遗产的时间、方式和份额达成所有继承人可接受的协议,并根据协议进行财产分配。尽管协商由存在纠纷的双方进行,但也需要遵守特定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讨论并非处理民事纠纷的法定必要程序,故该方式只能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采用。此外,协议也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2)合法原则。在解决继承纠纷前,需先明确是非,而是非判断的标准是遵循相关继承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达成的协商协议也必须合法。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自愿放弃权利,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不能损害我国和社会利益,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维护自己的利益时,不能去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也不能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旦违反了这个原则,协商将丧失公正性和合理性,也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遗产纠纷有助于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与团结。谈判和解问题全凭当事人意愿,既不会伤害彼此的真实感受,又能够快速而彻底地解决纠纷。通过协商解决遗产纠纷,无需求助于第三方调停,也无需走法律途径,从而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因为协议完全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所以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根本问题。
2、调解继承纠纷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该委员会为一群众组织。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时,委员会可进行调解。根据继承法,委员会应采取说服和教育的方式,促进当事人在自愿和自觉的前提下相互理解、妥协,最终达成协议。在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下,所有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并遵守协议内容。
3、递交案件给人民法院;
当出现继承纷争时,当事人若经过协商仍无法解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先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如果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仍然未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